摘要: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枞阳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枞阳报社)为枞阳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枞阳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然而,辖区路面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本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交通参与者上“榜”了
01 行人交通违法
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48分
地点:枞阳镇银塘路党校路口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钱铺镇黄岗村人)
违法行为:闯红灯通过路口
时间:2025年3月17日7时36分
地点:G330钱铺加油站路段
违法行为人:左某某(钱铺镇钱铺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时间:2025年3月19日17时07分
地点:G330钱铺镇黄岗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周某某(钱铺镇黄岗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时间:2025 年3月20日10时20分
地点:G237官桥镇继光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官桥镇继光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02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3月26日8时23分
地点:浮山镇浮山开发区浮渡山庄路口
违法行为人:方某某(浮山镇浮山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时间:2025年3月26日8时19分
地点:浮山镇浮山开发区路段
违法行为人:吴某某(浮山镇女儿桥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 年3月25日9时30分
地点:汤沟镇先进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施某某(汤沟镇更新街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违法加装车棚
时间:2025年3月25日9时40分
地点:汤沟镇先进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汤沟镇先进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且违法加装车棚
03
03
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3月18日10时19分
地点:麒麟镇大巿场路段
违法行为人:方某某(麒麟镇梅花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3月22日9时14分
地点:S340横埠镇滨河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人:任某某(横埠镇横埠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 年3月23日09时18分
地点:S340横埠镇滨河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横埠镇黄山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3月24日10时20分
地点:麒麟镇麒麟街道
违法行为人:慈某某(麒麟镇麒麟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
04 机动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3月16日9时58分
地点:枞阳镇渡江南路
违法行为:占道违章停车
时间:2025年3月24日7时14分
地点:枞阳镇党校路
违法行为:占道违章停车
05 酒醉驾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3月15日20时02分
地点:雨坛镇雨坛红绿灯附近路段
违法行为人:孙某某(雨坛镇人)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5年3月17日14时7分
地点:枞阳镇长江路
违法行为人:许某某(枞阳镇人)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文明出行是一种理念
更是保障自己和他人
出行安全的最佳方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特 别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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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枞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