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单身的小丽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智能门铃,监控范围包括电梯及出入口。对门邻居大刚认为小丽的行为侵犯其行踪隐私,要求小丽拆除。自家门口装的智能门铃,对邻居构成侵权吗?
单身的小丽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智能门铃,监控范围包括电梯及出入口。对门邻居大刚认为小丽的行为侵犯其行踪隐私,要求小丽拆除。自家门口装的智能门铃,对邻居构成侵权吗?
——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小丽安装智能门铃虽是自我防范手段,但其监控范围覆盖了大林的出入行踪轨迹、社会交往情况等个人私有空间,超出了日常安全观察需求,构成对大林隐私权的侵害。小丽可以调整可视门铃的角度,尽量不干扰到邻居的正常生活。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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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