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兴辽英才计划” 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引才荐才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包括:
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引才荐才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包括:
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博士毕业高校排名情况以其取得博士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
至2024年12月31日(含),全市范围内举办全球性、国家级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