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宣传费”造谣者判赔3.6万元,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终审胜诉
5月23日,东方甄选(01797.HK)在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5月23日,东方甄选(01797.HK)在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5月23日,东方甄选发布声明称,近日,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崔某须在抖音账号发布并置顶道歉声明,向东方甄选赔礼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东方甄选表示,
东方甄选官方发文表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抖音用户崔某网络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发布言论不实,侵害了东方甄选名誉权,要求被告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