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停止林粮间种行为的公告 为规范林地管理,保证全旗林地不改变用途、不减少林地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内自然资发〔2023〕32号)及自治区林长办文件要求, 公告 人民政府 巴林左旗 间种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2025-03-09 20:3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