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栏目 | 第五十五期 河南省气象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 河南省 气象 气候资源 防雷装置 雷电灾害 2025-03-10 09:3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