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书海 雍自元|编造、散布网络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研究 编造、散布网络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中的虚假信息应理解为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从是否引发大型群体性事件、引发社会大面积恐慌、严重干扰了社会公众对真相的判断以及虚假信息被浏览和转发的次数等方面去考察。对于编造、散布网络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的 网络 书海 群体性事件 构成要件 信息型 2025-03-11 09:0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