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国际日】离婚纠纷执行记:35万元离婚后财产执行案,看武川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怎么做!
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因案施策,善意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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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几年来,两人由于家庭琐事时常产生矛盾纠纷,夫妻感情日趋恶化,因原告患有精神疾病,2012年1月双方再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自此双方开始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2024年6月
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因案施策,善意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