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些情况下使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常简称为“文网文”,是从事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时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根据规则,如果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并以营利为目的,就需要申请此证。以下是需要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一些具体场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常简称为“文网文”,是从事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时必须获得的行政许可。根据规则,如果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并以营利为目的,就需要申请此证。以下是需要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一些具体场景:
爱企查App显示,近日,吉林省宏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5年3月6日至2028年3月5日,许可机关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森森,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吉林省宏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5年3月6日至2028年3月5日,许可机关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