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等培训,欢迎报名参加
为帮助您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税费政策及办税操作指引,天津市税务局开办【纳税人学堂】,进行政策业务及办税操作线上线下培训。您可前往【“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纳税人学堂】或扫描课程二维码参加培训。本期培训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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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
根据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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