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待遇

有优待!有保障!5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规范、加强基干民兵优待、抚恤和权益保障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基干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激励民兵自觉扛起新时代使命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民兵 江西省人民政府 基干民兵 民兵预备役 优惠待遇 2025-03-12 13: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