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女知青枪杀多名领导被判死刑,《人民日报》却为她发声求情
1978年,新疆石河子地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一个名叫蒋爱珍的女知青,手持步枪连杀三人,案情严重,性质恶劣,法院最初判她死刑。可让人意外的是,这件事没按常规套路走完。全国上下居然掀起了一股同情她的浪潮,连《人民日报》都站出来为她说话求情。最终,她的死刑改
1978年,新疆石河子地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一个名叫蒋爱珍的女知青,手持步枪连杀三人,案情严重,性质恶劣,法院最初判她死刑。可让人意外的是,这件事没按常规套路走完。全国上下居然掀起了一股同情她的浪潮,连《人民日报》都站出来为她说话求情。最终,她的死刑改
1978年8月28日,新疆戈壁滩农八师医院内,年轻护士蒋爱珍握着一支54式步枪走进了医院行政楼,随后她连开数枪使三人当场殒命。
1978年,女知青写下遗书,把8发子弹装进步枪里,冲到医院,推开房门,枪口对准三人,大喊道:“去死吧!”砰砰砰!连续开枪杀掉3人。
197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女护士蒋爱珍一连射杀3人,击伤1人之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了起来。然而在蒋爱珍被判处死刑后,高院在复查时却提出了异议,《人民日报》甚至发文为其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