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横道为啥装“U型防护栏”》后续来啦!银川交警及时出手优化问题设施解民忧
“今天一大早,我就发现小区门口的护栏间隙变宽了,我骑着电动车可以轻松通过了。真没想到,交警部门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通行不便的问题。”4月22日清晨,居住在银川市西夏区朔方小区的居民马女士惊喜地发现,让人闹心的“U型护栏”有变化了。
“今天一大早,我就发现小区门口的护栏间隙变宽了,我骑着电动车可以轻松通过了。真没想到,交警部门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通行不便的问题。”4月22日清晨,居住在银川市西夏区朔方小区的居民马女士惊喜地发现,让人闹心的“U型护栏”有变化了。
为增强老年人群体知礼让、守法规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17日,漳州开发区交警深入南滨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注意!这个标志一般会在道路施工或发生事故路段可见,此时,司机一定要减速慢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汽车和行人在同一侧,行人虽然已经在人行横道上,但是行人还没到达机动车道,汽车可以直行通过。
据介绍,2025年1月3日11时23分,谭某英在海口长堤路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与李某刚驾驶的车牌号为琼ADW9**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谭某英受伤,车辆受损。
据介绍,2025年1月3日11时23分,谭某英在海口长堤路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与李某刚驾驶的车牌号为琼ADW9**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谭某英受伤,车辆受损。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却横穿马路,与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海口公安交警在调查后认定,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4月2日,交警曝光此事故案例,以此提醒广大市民,请文明过马路,安全行车。
2025年1月3日11时23分,谭某英在海口长堤路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与李某刚驾驶的车牌号为琼ADW9**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谭某英受伤,车辆受损。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从A点走到B点在某些地方很容易,而在另一些地方却令人沮丧?好吧,科学家们对此也很好奇,现在他们已经得出了支撑我们如何在人行道上导航的数学方程,以及为什么从整体上看,人行道会如此迅速地陷入混乱。
近日,本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民彭先生的求助信件,称2024年12月28日,其不满18周岁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儿彭佳杏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鸿福东路路口的人行横道(斑马线)上被张凯漫(女,37岁,户籍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驾驶的粤B98Y99号牌小型越野车撞伤,送医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面临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