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碳要闻:RE100全面认可中国绿证(碳报第147期)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建设。国家能源局细化明确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节点、能力标准、保障要素等要求,推动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并形成实战能力,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力量建设。国家能源局细化明确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节点、能力标准、保障要素等要求,推动建成7个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2个研究中心并形成实战能力,
中国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只有拿到绿证,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才能分别证明自己发出和使用的是绿电。
与此同时,浦江县江南服装涂层砂洗厂也有着能耗双控的压力以及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需求。“近几年,节能降碳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部分客户要求我们提供产品的绿色生产凭证。而采购绿电绿证的渠道和专业储备欠缺都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还好有你们供电公司的帮助,我们现在已经
在日前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宣布,“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终于,全球最大绿色电力消费倡议组织正式承认中国绿证(GEC)的环境属性唯一性。
2025年5月8日,由气候组织(Climate Group)主办的第二届亚洲行动峰会(Climate Group Asia Action Summit)在新加坡隆重举行。峰会期间,气候组织正式宣布RE100全面认可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中国绿证,GEC)。
2021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开启。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2025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
日前,在第九个“中国品牌日”之际,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发布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也是该公司连续第十四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连续6年获得“五星级”评价后,连续第2年荣获“五星佳(最高)”评价,标志着该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持续引领行业卓越典范。
2025年3月24日,RE100时隔两年发布了最新的技术导则(Technical Creteria),并同时更新了常见问答(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在常见问答中,RE100提到,企业在采用中国绿证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声明时,将
4月28日,在国家能源局2025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宣布,“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这是2023年以来我国绿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方不懈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
4月28日,在国家能源局2025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宣布,“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这是2023年以来我国绿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方不懈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
2021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开启。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2025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
4月28日,在国家能源局2025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宣布,“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这是2023年以来我国绿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方不懈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政策文件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有何关联?绿证在产品碳足迹核算中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南方电网经营区域绿证绿电交易规模达1289亿千瓦时,对应绿证1.289亿个,同比实现爆发式增长,交易总量已超越前两年之和,跨省交易占比高达81%,单独绿证交易规模占全国75%,绿色资源全国范围优化配置特征凸显。
3月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包括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等目标。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核发绿证。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绿证账户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相关主体应及时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交账户信息变更申请。项目权属、项目容量发生变化,且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变更的
为规范绿证核发与管理相关工作,依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我局研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