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蓝”携手,协作再升级 | 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交叉观摩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5月16日,十堰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交叉观摩学习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政治委员李支龙等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5月16日,十堰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交叉观摩学习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军,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政治委员李支龙等参加活动。
5月9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张湾区综治中心,调研督导基层检察院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典型案例》。部分同志围绕学习情况,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原文学+案例学+对照学”的模式,与会人员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有了
3月21日,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以及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会议精神,对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