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

《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印发

自2017年11月16日《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实施以来,对推动楚雄州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稳步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非法集资 举报人 楚雄州 县市 举报奖励 2025-04-13 12:04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