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在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隆阳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强戒所,市驻昆办,市侨办,市检验检测院,市人民医院:
隆阳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强戒所,市驻昆办,市侨办,市检验检测院,市人民医院:
余在富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唐月军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 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杨 程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杨朝强免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常 毅免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王绍婷免去市审计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