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

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特业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治安特业服务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治安特业包括:(一)旅馆业;(二)公章刻制业;

管理 辽宁省 治安 特种行业许可证 典当业 2025-03-26 11: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