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王 竹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监管、司法、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城市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营商环境、政府督查、投融资、税务、统计、外事、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砂石管理等方面工作。 淠河 人民政府 霍邱县 分工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5-03-31 08:4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