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

4月1日起,黑龙江省全面实行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付”

为精准打击回流药、串换药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和群众用药安全,黑龙江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药品追溯码依码结算工作,自2025年4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付”,所有药品均需通过追溯码核验,医保药品卖药必扫

零售 医保 黑龙江省 药店 定点零售 2025-04-20 10:2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