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乃“错上加错” 法网恢恢逃不掉 案例1:2025年2月3日,杨某某驾驶云L0S***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永平县博南镇龙阳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2时16分,行驶至龙阳路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后与人行道路沿边接触,碰撞到人行道内停放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和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及树木,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 永平县 博南镇 龙阳路 交通肇事 永平县博南镇 2025-04-03 14: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