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

中半协紧急通知:芯片原产地认定新规!

通知指出,依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集成电路” 原产地按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以流片地为原产地。协会提示申报时备好 PO 证明材料供海关核查,要求认真学习《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海关总署 122 号令》 。此外,协会建议 “集成电路” 无

芯片 原产地 adi 海关税则 税则 2025-04-11 11:38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