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首个省级动力电池回收法规,6月1日施行!
6月1日,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史将翻开新篇章——四川率先出台施行全国首个省级废旧电池回收法规《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剑指年产值千亿的“城市矿山”。这个被车企称为“最严新规”的政策,藏着三个改写行业规则的杀手锏。
6月1日,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史将翻开新篇章——四川率先出台施行全国首个省级废旧电池回收法规《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剑指年产值千亿的“城市矿山”。这个被车企称为“最严新规”的政策,藏着三个改写行业规则的杀手锏。
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各环节规范。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一旦退役后的动力电池未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其含有的六氟磷酸锂、碳酸酯类有机物以及镍、钴等重金属残留物,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周晓航提出,应着力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体系,并大力强化溯源体系的数字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