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陈飞宇张艺兴自媒体公司申请注销
此前,张艺兴、陈飞宇都曾起诉该公司。其中该公司运营的账号发布的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吃瓜”营销类文章,其构成对原告陈飞宇的侮辱、诽谤,法院判决被告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合计12万元。
此前,张艺兴、陈飞宇都曾起诉该公司。其中该公司运营的账号发布的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吃瓜”营销类文章,其构成对原告陈飞宇的侮辱、诽谤,法院判决被告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合计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张艺兴、陈飞宇都曾起诉该公司。去年1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陈飞宇与该公司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该公司运营的账号发布的三篇被诉文章系所谓的“吃瓜”营销类文章,其中多处言论明显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