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成毅工作室发告黑声明

声明指出,部分网络用户长期通过微博、豆瓣等网络平台,恶意编造、传播侮辱、诽谤性言论,对成毅的形象进行诋毁抹黑。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成毅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成毅 工作室 辰溪县 成毅工作室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2025-04-26 04:3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