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2号丨关于进口越南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输华百香果果园、包装厂应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以下称越方)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贸易开始前,越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 越南 公告 百香果 植物检疫 百香果植物检疫 2025-04-28 16: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