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石家庄市栾城区供电公司关于对 连续六个月以上零电量用户予以销户的公告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石家庄市 栾城区 销户 栾城区供电 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5-05-12 12:1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