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关于(2023)黑0108执1762号执行案件,本院拟向案外人贾淑霞发放7050元,该款项为买受人贾淑霞通过拍卖程序竞得被执行人尚新琪名下房产后所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上述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哈尔滨市 平房区 案外人 平房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 2025-05-16 03:0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