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蓄电池 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动自 2025-05-19 11:2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