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区

直租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由谁缴土地使用税(5.24)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7号,国务院令第483号于2007年1月1日修改,国务院令第709号于2019年3月2日修改)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

集体经济 土地使用税 北京市税务局 使用税 工矿区 2025-05-24 18:2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