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金宏光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金宏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持有的罗小东债权(经办行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付荣债权(经办行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滦州支行),已依法转让给金宏光,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金宏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持有的罗小东债权(经办行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付荣债权(经办行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滦州支行),已依法转让给金宏光,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行与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由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所持的李兆林不良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沧州卓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