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 朱某某、高某某 已构成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川AB4***1小型汽车使用性质属营运机动车(网约车)。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乐山 市中区 lj 瑞祥 ab4 2025-08-12 08:3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