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调研组莅梅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助力文明乡风建设活动调研
近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一级巡视员董红梅、省住建厅副厅长蒋金明、省住建厅风貌办主任涂远承一行莅梅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助力文明乡风建设活动调研。
近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一级巡视员董红梅、省住建厅副厅长蒋金明、省住建厅风貌办主任涂远承一行莅梅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助力文明乡风建设活动调研。
安徽已有807个村落列入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其中46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条例》规定传统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有权人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由传统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有权人
3月28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完善传统村落认定与退出的制度机制、细化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保障传统村落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
3月28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完善传统村落认定与退出的制度机制、细化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保障传统村落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
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确维护修缮责任、加强用地保障……《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28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迈入新阶段。
作为全国传统村落分布最密集、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贵州省已经成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法治化工作的“先行者”,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典型经验。2017年出台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
1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黔东南州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寨有415个,占全省一半还多,占全国5%左右,拥有数量位居全国市州级第一。近年来,黔东南州主要采取强化建章立制、坚持规划先行、加强设施建设、发挥示范带动、做好宣传推广等举
1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8月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来,全省按照《计划》明确的总体要求,聚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
近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公示“2024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典型案例”入围名单,贵州5项案例“上榜”。贵州也是此次征集活动中入选案例数量最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