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要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大理州统计局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州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在各县市、各部门和全州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普查各项工作高质高效顺利完成。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行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企业资产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较快增长;数字经济稳步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五年来我州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大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从2023年3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区划分、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中,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区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通力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普查工作保障高效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全州各级普查机构联合宣传部门按照“把握节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开展普查宣传动员。通过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启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发布经济普查主题宣传片等,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普查宣传,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高质量开展普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利用科技赋能。运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首次实现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全面国产化,大大提高了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四是严格质量管控。全州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对普查登记数据“即报即审”,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414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8042个,增长89.4%;产业活动单位67570个,增加27257个,增长67.6%;个体经营户399859个,增加191589个,增长92.0%。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21721个,占36.6%;住宿和餐饮业6885个,占1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80个,占10.4%。
按地区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是:大理市本级12259个,占20.6%;大理经开区6319个,占10.6%;祥云县6031个,占10.2%。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72686人,比2018年末增加151594人,增长36.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4426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3477人,增加21055人,增长17.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29209人,增加130539人,增长43.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6783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34483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105455人,占18.4%;建筑业70651人,占12.3%;制造业64866人,占11.3%。
按地区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是:大理市本级131632人,占23.0%;大理经开区77583人,占13.5%;祥云县61847人,占10.8%。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97.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6.4%。其中,第二产业2423.41亿元,增长19.4%;第三产业7573.67亿元,增长108.2%。从负债看,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92.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3%。其中,第二产业1357.30亿元,增长18.4%;第三产业3435.65亿元,增长64.7%。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961.49亿元,比2018年增长56.2%。其中,第二产业1284.86亿元,增长21.0%;第三产业1676.63亿元,增长101.0%。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州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379个,从业人员11980人。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61907万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2875人,实现营业收入450429万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7个,从业人员1250人,实现营业收入75856万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623个,从业人员4799人,实现营业收入416535万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464个,从业人员3056人,实现营业收入119086万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州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2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全州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332万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2602万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97人年,R&D经费支出109218万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修订。大理州2023年GDP总量修订为1943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12亿元,增幅为12.2%,比2018年增加688亿元,名义增长54.8%,年均增长量为138亿元,年均名义增速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7亿元,减少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43亿元,增加10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93亿元,增加11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初步核算的23.7:25.5:50.8变化为21.0:27.9:51.1。
总的来看,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是对大理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普查资料的信息服务,确保普查结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我州总结好“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提供数据支撑,为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2025年3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在各县市、各部门和全州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3年3月10日,州政府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组长,州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31个州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开展。二、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大理州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业务流程,按照《普查数据报送监测和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三、严格依法普查
全州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统计常规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面依法普查。四、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州近4000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大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五、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州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强化培训指导,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执行普查工作流程,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建立州县乡+普查员四级联审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开展了全州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及时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实事求是、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修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大理州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全州50个普查小区、2107家单位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接受了云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全面反映了五年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41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89.4%,从业人员572686人,增长36.0%;个体经营户399859个,从业人员767834人。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根据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414个,比2018年末增加28042个,增长89.4%;产业活动单位[1]67570个,增加27257个,增长67.6%;个体经营户399859个,增加191589个,增长92.0%(详见表2-1)。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721个,占36.6%;住宿和餐饮业6885个,占1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80个,占10.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1304个,占4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724个,占17.4%;住宿和餐饮业40634个,占10.2%(详见表2-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72686人,比2018年末增加151594人,增长36.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4426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3477人,增加21055人,增长17.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29209人,增加130539人,增长43.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6783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3448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5455人,占18.4%;建筑业70651人,占12.3%;制造业64866人,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0998人,占40.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98人,占12.7%;建筑业91031人,占11.9%(详见表2-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97.0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4330.08亿元,增长76.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3.41亿元,增加394.41亿元,增长19.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73.67亿元,增加3935.67亿元,增长108.2%。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92.9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560.95亿元,增长48.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57.30亿元,增加211.30亿元,增长18.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35.65亿元,增加1349.65亿元,增长64.7%。
2023年,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961.49亿元,比2018年增加1065.49亿元,增长56.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284.86亿元,增加222.86亿元,增长21.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676.63亿元,增加842.63亿元,增长101.0%(详见表2-4)。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94个,比2018年末增长48.1%;从业人员77989人,比2018年末增长7.7%。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09个,占93.8%;港澳台投资企业18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9个,占0.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4617人,占95.7%;港澳台投资企业1387人,占1.8%;外商投资企业433人,占0.6%(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11个,制造业409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1个,分别占4.6%、89.1%和6.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1%、13.3%和1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805人,制造业65556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628人,分别占4.9%、84.0%和11.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5%、14.6%和9.1%(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793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0%;负债合计1100332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9%。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5613万元,比2018年增长12.2%(详见表3-3)。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155个,比2018年末增长131.6%;从业人员70645人,比2018年末增长37.4%。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151个,占99.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0529人,占99.8%(详见表3-5)。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8.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8%,建筑安装业占4.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2.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0.7%,建筑安装业占2.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3.9%(详见表3-6)。
注:建筑业从业人员按注册地口径汇总。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5472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1%;负债合计256966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8%。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93219万元,比2018年增长68.3%(详见表3-7)。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主要经济指标含省级分劈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根据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1720个,从业人员1054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3.7%和115.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3.4%,零售业占46.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8.3%,零售业占41.7%(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6479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2.4%;负债合计27898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9.2%。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10410万元,比2018年增长105.3%(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68个,从业人员168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9.5%和58.9%(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3436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19.4%;负债合计651679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2.6%。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0042万元,比2018年增长246.2%(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885个,从业人员379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5.1%和222.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4.8%,餐饮业占55.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7.2%,餐饮业占52.8%(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301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8.8%;负债合计64752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1.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2453万元,比2018年增长402.9%(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06个,比2018年末下降0.2%,从业人员4397人,比2018年末增长5.5%(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2%(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028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1%;负债合计28070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2%。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7815万元,比2018年增长42.0%(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90个,比2018年末增长18.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99个,比2018年末下降22.5%,物业管理企业318个,比2018年末增长14.4%,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84个,比2018年末增长49.4%。
2023年末,全州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751人,比2018年末下降1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229人,比2018年末下降51.9%;物业管理企业581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和34.7%(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州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195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1.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832193万元,物业管理企业156870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956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3%、85.2%和6.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13965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5%。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92643万元,比2018年增长10.0%(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090个,从业人员388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5.3%和32.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7%,商务服务业占8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1%,商务服务业占84.9%(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545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1.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793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03758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8.6%和3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6570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1119万元,比2018年增长77.3%(详见表4-18)。
注: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根据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255个,从业人员1181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7%和22.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012个,从业人员86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3%和36.4%(详见表5-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2.0%,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9.6%,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521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72.7%;负债合计143846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32.9%。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4964万元,比2018年增长115.3%(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40个,从业人员110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3%和61.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2个,比2018年末下降23.9%;从业人员2429人,比2018年末增长5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8277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3.1%;负债合计211139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3.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1921万元,比2018年增长193.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4242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8599万元,比2018年增长47.4%。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587个,从业人员1328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9.4%和87.2%(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75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6.8%;负债合计10857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023万元,比2018年增长162.5%(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771个,从业人员536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1%和25.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89个,比2018年末下降2.6%,从业人员46286人,比2018年末增长2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9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4.0%;负债合计5733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807万元,比2018年增长101.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637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3.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27630万元,比2018年增长28.7%。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95个,从业人员315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3.9%和17.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87个,比2018年末下降3.7%;从业人员26438人,增长1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1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6.5%;负债合计520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865万元,比2018年增长126.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268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9.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97855万元,比2018年增长38.9%。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042个,从业人员719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和36.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71个,从业人员482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2%和4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36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负债合计6853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622万元,比2018年增长67.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7362万元,比2018年下降0.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559万元,比2018年下降24.4%。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州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837个,比2018年末下降25.2%;从业人员61610人,下降5.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33127万元,比2018年增长30.4%。
注: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根据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州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72个[2]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6%;高端装备制造业1个,占1.4%;新材料产业7个,占9.7%;生物产业18个,占25.0%;新能源产业29个,占40.2%;绿色环保产业13个,占18.1%。(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州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0%;数字创意产业5个,占33.3%。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州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0%。
2023年,全州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332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37177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5.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1%,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5.4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0.7%,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7.6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州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8%。其中,信息服务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5%;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5%。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2602万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8.7%。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州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379个,从业人员11980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1907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5个,占1.1%;数字产品服务业277个,占20.1%;数字技术应用业623个,占45.2%;数字要素驱动业464个,占33.6%。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875人,占24.0%;数字产品服务业1250人,占10.4%;数字技术应用业4799人,占40.1%;数字要素驱动业3056人,占25.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450429万元,占42.4%;数字产品服务业75856万元,占7.1%;数字技术应用业416535万元,占39.2%;数字要素驱动业119086万元,占11.2%。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8个,比2018年增长110.8%,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2%。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97人年,比2018年增长11.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9218万元,比2018年增长170.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注: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1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9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19.6%和56.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2.0%,比2018年下降8.8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州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370个,从业人员2415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2%和21.5%;资产总计145266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2%。
2023年末,全州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977个,从业人员213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3%和27.1%;资产总计13014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1886万元,比2018年增长5.4%。
2023年末,全州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93个,从业人员276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7.4%和9.0%;资产总计15118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0.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1341万元,比2018年下降26.4%。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2025年3月28日)
根据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分地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分地区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大理市本级12259个,占20.6%;大理经开区6319个,占10.6%;祥云县6031个,占10.2%。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大理市本级131632人,占23.0%;大理经开区77583人,占13.5%;祥云县61847人,占10.8%。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本期编辑:杨秋燕
责任编辑:梅红玉
审 核:江静龙
终 审:江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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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漾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