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梅州高铁西站的建设征用了南口镇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政府按照政策向村民发放了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款发放时,时任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长的黄先生主动承担起了保管责任。
司法所如何探寻利益平衡的最优解?
2016年,梅州高铁西站的建设征用了南口镇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政府按照政策向村民发放了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款发放时,时任瑶燕村第4村民小组长的黄先生主动承担起了保管责任。
黄先生表示,自己本想尽快分发这笔补偿款,村民们也曾多次召开户代会试图讨论分配方案,但每次都因分配面积存在争议无果而终。
补偿款就像一块巨石,压在了每个人的心头,让大家既焦虑又无奈。未曾想,黄先生这一保管,就是九年之久。
2021年,黄先生卸任后,却拒绝将补偿款移交给新任小组长。这一行为引发了部分村民的不满和担忧,他们担心补偿款可能被挪用或流失,因此多次向新任小组长叶先生及相关部门投诉。
比较担心的一个就是时间也这么久了,村民也一直没有分到这个补偿款,第二就是原来的生产队长年纪也71岁了,所以大家也担心万一有什么身体状况,造成钱款分不下去或者拿不出来,因为之前有些地方就出现过这样的案例。而黄先生则认为补偿款移交出去目前又分配不了,由现小组长保管他不放心,坚持要自己继续保管,不肯让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们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他们担心这笔钱最终会“打水漂”,无法兑现到个人手中。2025年1月中旬,多位村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局面,他们决定集体到镇政府投诉。
面对村民的强烈诉求,驻村领导迅速指派司法所介入调解。司法所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次日便组织双方到瑶燕村址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从法、理、情多角度入手,耐心向双方阐明利害,释法析理。在充分考量双方诉求后,司法所提出折中方案:先将款项暂存公账。
鉴于补偿款双方都不放心对方保管,就先将补偿款汇入瑶燕村委账户,下一步具体怎样来分配才有保障。同时,尽快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分配争议。这个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黄先生也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同意将补偿款交到村委会。
司法所调解当日就达成协议:原小组长将保管的补偿款25万元及2016年至今9年按银行活期利息,于2月5日前汇入瑶燕村委会的银行账户,逾期应按银行一年期贷款本息归还。现任小组长叶先生也表示,村民们也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纷纷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所的工作,尽快召开户代表会议解决分配问题。
这场关于土地补偿款的纷争,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解了13户村民多年的心结。这不仅体现了司法调解在解决基层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法律法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力量。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村民,遇到类似问题时,应依法依规寻求解决途径,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律链接】
公有财物莫入私账
来源:健身心动识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