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司法腐败的作品务必做到的“四点”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02 09:03 2

摘要:一九三二年鲁迅先生发表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的文章,强调“诬陷、造谣、恐吓、辱骂”是“骂一声爹娘,扬长而去,还自以为胜利,那简直是阿Q式的战法了”,不足取。所以,我们在揭露和曝光枉法裁判者的丑恶时,应当注重于“论争”。

一九三二年鲁迅先生发表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的文章,强调“诬陷、造谣、恐吓、辱骂”是“骂一声爹娘,扬长而去,还自以为胜利,那简直是阿Q式的战法了”,不足取。所以,我们在揭露和曝光枉法裁判者的丑恶时,应当注重于“论争”。

什么是“论争”?就是“摆证据,讲法理”,以理服人,于法有据。曝光枉法裁判法官的作品,要体现的是正能量而不是负能量。如何才能做到正能量满满呢?

首先,曝光枉法裁判的作品要能够引起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注,促使司法机关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纠正,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例如,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悬赏公告曝光枉法裁判,引发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讨论,推动了对相关案件的进一步审查。

再如,我在曝光徐州中院法官沈慧娟故意枉法裁判案时,就在网上发了一则《寻找对徐州中院法官沈慧娟故意判错案负有监管责任者的寻人启事》,用以引发社会对监管不作为的关注,促使那些装睡叫不醒的监管者醒悟。

假如曝光的内容不实或存在夸大、歪曲事实的情况,可能会对法官的名誉造成不公正的损害,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引发社会对司法系统的不信任。不仅起不到纠正错案的目的,反而会反噬自己要承担曝光不实的法律责任。

其次,曝光作品可以唤起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意识,促使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通过曝光,可以让公众了解到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增强公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譬如,我在写曝光沛县法官法官刘伟故意枉法裁判的作品时,始终牢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敢逾越雷池半步,切实做到不夸大、不虚构、实事求是地列举其枉法裁判的证据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做到言之有据,有法可依。

假如曝光行为缺乏理性和客观性,可能会引发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导致公众对司法系统的过度质疑,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再次曝光作品要能够以客观、理性的方式呈现事实,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那么它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司法过程中的复杂性和挑战,促进社会对司法改革的讨论和支持。

譬如,我曝光法官刘伟和沈慧娟故意枉法裁判的作品,均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扎实,力避片面性和主观臆测。法官沈慧娟在判决书上罗列的全部法院查明事实均于法无据。采信既无原件印证,又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板上钉钉,于法无据;把苗某朴违反常识的主张(欠条不是欠条,是设备以旧换新押金),不经任何证据证明,就直接认定为案件事实和裁判依据,于法无据;篡改我方陈述,删除陈述中的关键事实,拼接证据,捏造裁判理由,于法无据。

假如曝光作品带有情绪化的语言、片面的观点或不实的信息,可能会误导公众,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对立。

第四,曝光行为是基于对事实的准确调查和对法律的正确理解,那么它有助于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从道德角度看,这种行为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符合社会的道德期望。

我曝光者两个故意枉法裁判法官,并非出于个人恩怨或不良动机,目的就是维护司法权威,使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司法腐败侵害。

假如曝光行为是出于个人恩怨、不正当竞争或其他不良动机,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曝光法官枉法裁判的作品一定要做到内容的真实性、传播的客观性和目的的正当性。如果能够以客观、理性和建设性的方式进行曝光,那么它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是正能量的体现;反之,如果存在不实信息、情绪化表达或不良动机,那么它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属于负能量。

来源:爱生活的钢笔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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