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每想起这件事心中总有一种愉快、满足之感。说来也怪,连最小的细节至今仍历历在目。我曾多次追忆这件事,而每次都能在记忆中的朦胧处想起一个新细节,这时,那种美妙温馨的快感就油然而生。
我每想起这件事心中总有一种愉快、满足之感。说来也怪,连最小的细节至今仍历历在目。我曾多次追忆这件事,而每次都能在记忆中的朦胧处想起一个新细节,这时,那种美妙温馨的快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凌晨时分,东边的山峦仍是一片蓝黑色,但山背后却已晨曦微露,一抹淡淡的红色渲染着山峦的边缘处。当这缕红色的光往高空移升时,它的色泽越变越冷、越淡、越暗,当它接近西边天际时,就逐渐和漆黑的夜空融为一体了。
阅读曹文轩,是近一年的事——很惭愧,也很庆幸。去年京城的秋季书市,人实在是多,书实在是多,偏偏仅此一本的《红瓦》(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4月)和我相遇了。我想,除了缘份,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近几年,我的阅读日趋粗糙或半途而废。可《红瓦》,我是一气儿看下来的,并在其后的日子里,细读了四遍。这在我的阅读记录中,是从未有过的。《红瓦》的内容可以用书的内容提要中的一句话概括:“作家站在成年人的角度,以‘我’的整个中学时代的成长经历及心理变化为主线,表现了一个纯真少年对成人世界的苦苦探索,流露出鲜明的思辨的智慧与人性的光辉,同时也刻画出一系列怦然心动的艺术形象。”故事的精彩、叙述的精到、语言的精美,使这部小说好看。我总以为,小说好看,犹如打开了一扇可让人自由进入的门。屋子里再有奇珍异宝,光怪陆离,也得让人进得去才行啊。《红瓦》的创作手法是与现代小说形态背道而驰的古典。作品以“我”(林冰)6 年的中学生活和成长为主线,串起了乔桉、马水清、白麻子等众多的晶莹剔透珍珠似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悬念重重,一波三折。曹文轩充当了一位老到而又神秘的诱惑精灵,我的思维不由自主而又心甘情愿地交由他驾驭。诚实厚道而又不失优美机智的叙述,有学者的风范,更有与小说中的人物与现实中的读者面对面诉说的温馨,源源的美感让人心荡神摇。剥离故事这层表皮,一个少年在成长时所能经历的感觉的内核赫然凸现。这个少年不单单是“我”,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在少年期的生存状态,透视的是人在那个特定的生长期的生命感觉。所以曹文轩有资格如是说:“今天的孩子,其基本欲望、基本情感和基本的行为方式,甚至是基本的生存处境,都一如从前;这一切的‘基本’是造物主对人的最底部的结构的预设,因而是永恒的;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变化,实际上,都只不过是具体形状和具体方式的改变而已。”(《草房子》(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000年7月)代跋:追随永恒)这以后,我以少有的热情关注曹文轩的作品。只可惜,他的作品我极难觅到。但我不急躁,我相信机缘。这不,《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同样是我在不经意间碰到的。其阅读激情和快感更与《红瓦》一脉相承。《草房子》写于《红瓦》前,在我看来,这两部作品该是一体的。从形式到内容,从内容到感觉,从感觉到内涵,都是无从分割的。两部作品合二为一,是一个少年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成长史诗。我更愿意将《山羊不吃天堂草》缀于其后,虽然它诞生得最早。桑桑——我——明子,恰好是6岁到18岁,一个完整的少年生长期——什么都知道什么又都不知道的混沌而明晰的生长期。童年是浪漫无邪的,青年以后是困惑无奈的,而少年最刻骨铭心,最终身难忘,是生命的重镇,是一个最具破坏性最具抗争性的生命历程。曹文轩以自己的小说,传达了少年时代这个人生最重要的阶段的生命感觉。他用个体的生命感觉诠释了人类共有的生命感觉。如此一来,归属于儿童文学的作品顺理成章地成为成人读物。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该读读《草房子》、《红瓦》、《山羊不吃天堂草》,尽管我们有着各自与众不同的评判好小说的标准,尽管它们有浓郁的乡土味、有醇厚的古典味、还有不太让人适应的悲悯气息。其理由是,我们或在少年,或曾在少年,或既曾在少年现又有儿女在少年。曹文轩的小说很好读,能让你一路畅快淋漓,但读后的滋味不太好受。它让你回望到了自己的那段也许久已尘封却无法忘却的痛,一种生命在孤独、悲怆、挣扎……挤压下成长的痛。推而言之,这何尝又不是人一生中无从躲闪的痛。事件、方式、过程不尽相同,可痛的感觉是相同的。因为痛的存在,人的生命才有了真正的意义。能感觉到痛,有时是一种幸福。读曹文轩的小说,需要勇气和豁达——那种将伤口看成一朵美丽的花一样的勇气和豁达。当然,首先得有重回古典的兴趣。走进去,你便会发现,古典并非老古董,它有着鲜活的一个层面。在我们读多了标榜为西方现代主义的作品时,突兀之间,走进一座古典的园林,确有些新鲜,正像吃多了生猛海鲜后,偶尔品一品家乡小菜的感觉一样。然而,古典,并非文学大宴里的小菜,它有其独特的审美趣味和永不凋谢的地位。古典来自中国生生不息的大地,是中国小说的血脉,只要美还在人间,古典小说的独特美感和魅力必将源源不断。从某种程度上讲,一旦古典的美离我们而去,我们中国人生命质量中最本性的东西也将随之消亡。作为学者,作为作家的曹文轩显然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带着现代主义的身躯徜徉在古典美学的河流里,自觉地肩负起坚守和承接古典美学精神的重任。由曹文轩的作品,我感觉中的曹文轩是:一、潜在人性的深处,善于体味生命成长中的痛。二、甘愿远离喧嚣,在孤独中操守小说的唯美和情感的古典。故而,我相信曹文轩的话:“我在理性上是个现代主义者,而在情感与美学趣味上却是个古典主义者。”(《红瓦》代后记:永远的古典) 成长是一种痛初读《红瓦》这部小说,是在一个温暖的春天的一个温暖的夜晚。这是我有意而为之的。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是生命勃发的高潮。选择这样一个阅读时间,是因为我想重温我的成长,时光已剥蚀了一切的不愉快,那些曾经撕心裂骨的痛已结成厚厚的痂瘢。然而,我错了。我的眼睛在字里行间游动,耳边却听到了静夜下小草的拔节声———疼与痛并存的生长。在阅读中,“挤压”和“疼痛”这两个词像一双拳头捶击着我的灵魂。我颤栗、痉挛、孤独,泪珠是那样的浑浊而又清亮。这个温暖的春夜让我无比的寒冷,肉体如同屋檐下的冰凌。很多年了,没有如此的文学让我如此的投入如此的震撼如此的欲罢不能。这部小说通过“我”(即林冰)和他的同学们的成长故事,表现了成长的艰难与坎坷,悲悯情怀中充盈的是成长的痛。小说的开篇就将林冰置入新的成长阶段的起跑线上:跟着父亲,我走到油麻地中学的大门。他看了一眼门里的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将我的身子扳动了一下,以使我的后背对着他。在我感觉到本来抓在他手里的铺盖已转移到我的背上时,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自己走进去吧。”那条道很宽,很长。两行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让人觉得有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要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这里的“铺盖”和“道路”无疑是再明不过的意象,父亲的那“自己走进去”的话,将是林冰步入新的世界永远不会清晰的背景。上小学时,父亲是校长,而现在所到的中学将是一个全新而陌生的世界,这意味着与原先成长的环境断奶。人生就是这样,在看似平常的生活中,环境的细小变化总是引起心灵的巨大震荡。这种震荡的外在表现有时十分的明显,有时却如同一杯红酒,效力是慢慢挥发的。新的空间里,总是塞满了欲望诱惑和力图撕碎这些欲望诱惑的东西。人,就是在不断的抗争中艰难地行走,无论是引吭高歌,还是小唱低吟,其中都少不了痛的旋律。也就是从这时起,林冰真切地感受到成长是痛的。林冰到校的第一天,乔桉无缘无故地占了他的床铺,虽说后来在马水清等人的拔刀相助下,赶走了乔桉,但乔桉那双“怨毒”的眼从此定格在林冰心灵深处,挥之不去;无意中撞到了白麻子与施乔纨间的秘事,“为了这次无意的窥视,我将在整整一个春季受白麻子的冷落和为难”;在大串连中,与其他人走散后,林冰陷入了极度的孤独与恐慌中……中学六年,林冰不断地遭遇到无故而又合情合理的伤害。这些伤害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是一个人在少年成长期不可躲闪的。我们总是在不断地接受伤害和防御伤害中成长,并渐渐地增强生活的勇气和能力。在一个人的少年成长期,外在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当然,也正是这些外在因素与少年的心灵发生相融或相抵,引发了少年的愉悦或痛苦。有时,后者甚于前者。我们注意到,在林冰周围的人们,无论是年长的还是同龄的,无论是同性的还是异性的,都有一股挤压林冰并使他觉得痛的力量,而他的应和或反击仍旧少不了痛。起初,他对白麻子的事只是一味地忍让,心中是无尽的苦闷和压抑。后来,他迎面而上,公开与白麻子较量,将自己看到的秘密做为武器反击,并趾高气昂地命令白麻子做一些事。表面看,他赢了,但心中对人世的厌恶又生出了另一个痛。这也许就是中国人生存境遇之所以艰难的原因。老校长王儒安被赶下台后,以生命守护着他一手建起的油麻地中学,他的不幸让林冰从侧面感知了痛,“整整一个春季,我们总能在夜间听到从河岸边茅屋里传来王儒安的呻吟。那苍老而痛苦的声音,让我们感到不安和难受。”在林冰眼里心里,王儒安是个慈祥宽厚的“又瘦又小的老头”,出于一种敬意和怜悯,林冰多次帮过他。而当王儒安平反昭雪重新掌权后,他对汪奇涵的报复,又将人的丑恶几乎发挥至极致,林冰想不通,更多的是失落。这种失落,谁能说不是一种痛?赵一亮的长相穿着,使林冰“有种无名的压抑”。林冰从8岁开始练胡琴,这让他到中学后有了那么一点资本,但赵一亮的出现,又使他低人一等了,而且赵一亮处处以此来打击孤立他。林冰暗自喜欢陶卉,但却有一个杜高阳横在他面前,让他自惭形秽。当然,林冰与他的几个同学比,也许还算是幸福的,人生之路并无大的起伏。比如傅绍全、马水清等。傅绍全家有个祖上传下的铜匠铺,傅绍全精通铜匠手艺。他早年丧父,母亲耐不住寂寞常常与霍长仁在阁楼上公然幽会,这注定了他的命运不太平常。因为不满母亲的作为,又惧怕霍长仁,傅绍全便迷上了玩鸽子,最终荒废了手艺,败落了家。赵一亮是染坊之子,人长得不俗,是镇上有头面的人物,可他先是在运动中被挤出了黑瓦房,后又因为一场大火,使炫耀一时的大染坊化为灰烬,至末他成了一个比平常庄稼人形象还次的庄稼人。马水清,有爷爷疼他,上海的爸爸给钱他花,是林冰这帮同学中最有钱最舍得花钱的一个,再者,还有两个女孩争着爱他。照理,他的生活应该很滋润,可他缺少母爱,渴望母爱,因而内心无比的煎熬。…… ……生、死、爱被称为文学的三大主题,而我以为,文学的主题只有一个,这就是成长。生是起点,爱是终结,情是追寻,这一切都被成长囊括了,它们是成长的标记,是成长的外在表现。当然,这种成长不单是生命的行走——在情的浸淫下从生到死的过程,还有灵魂的追问。也许,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少年时代的成长期,之于人的一生是极其重要的。少年的灵魂是一块柔软非常的橡皮泥,生活中的任何指印只要在上头轻轻一摁,便会留下指纹。这些指纹如同胎记一样,伴随着一生,抹是抹不掉的。一个人在这段时期内就已定型了,剩下的只是发展,只是实现。好似炼出炉的钢,它在本质上已无法改变,能变化的只是它的形状、用途。可以这样说,曹文轩将少年成长的那种痛演绎到了极致,但又没有夸张痛苦,因而《红瓦》呈现给我们的无尽的悲悯情怀,我们完全将此可以推及至人的整个成长历程。虽然,不同的生命阶段,成长的形式不同,痛的外化各有其表,可去尽表层之后裸露的核是同一个。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天很冷,虽然算不得刺骨严寒但也冻得我拱背缩肩,拖曳着双足,把两手搓热后插进裤兜里。我置身其中的这座山谷,泥土现在呈现拂晓时特有的灰紫色。我沿着一条乡间土路往前走,突然看见前方有一座颜色比泥土略淡的帐篷,帐篷旁,橘红色的火苗在一只生锈的小铁炉的缝隙中闪烁。短而粗的“烟筒”喷出一股灰色的浓烟,烟柱向上直直升起,过了好一会才在空中飘散。
我看见火炉旁有位青年妇女,不,是位姑娘。她身穿一件褪色的布衣裙,外面罩着一件背心。我走近后才发现她那只弯曲着的胳膊正搂抱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头暖暖和和地包在背心里面,小嘴正在吮奶,这位母亲不停地转来转去,一会儿掀开长锈的炉盖以加强通风,一会儿拉开烤箱上的门,而那个婴儿一直在吮奶。婴儿既不影响她干活,也没影响她转动时轻捷优美的姿态,因为她每个动作都准确而娴熟。从铁炉缝隙中透露出的橘红色的火苗把跳动着的黑影投映在帐篷上。
我走近时,一股煎咸肉和烤面包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令人感到愉快和温暖的气味。这时,东边的天空已亮起来,我走近火炉,伸出手去烤火,一触到暖气,全身立刻震颤一下。突然帐篷的门帘向上一掀,走出个青年,后面跟着一位长者。他俩都穿着崭新的粗蓝布裤和钉着闪亮的铜钮扣的粗蓝布外套。两人长得十分相像,都是瘦长脸。
年轻的蓄着黑短髭,年长的蓄着花白短髭,两人的头部和脸部都是水淋淋的,头发上满是水,短髭上挂着水珠,面颊上闪着水光。他们二人默默地站在一起望着逐渐亮起来的东方,他们一同打了个哈欠,一同看着山边的亮处。他们一回身看见了我。
“早,”年长的那位说。他脸上表情既不太亲热也不太冷淡。
“早,先生。”我说。
“早,”青年说。
他们脸上的水渍还没完全干,两人一同来到火炉边烤手。
姑娘不停手地干活,她把脸避开人,聚精会神地干手里的活。她那梳得平平整整的长发扎成一束垂在背后,干活时,发束随着她的动作甩来甩去。她把几只马口铁水杯、几只铁盘和几份刀叉放在一只大包装箱上,然后从油锅里捞出煎好的咸肉片,放在一只平底大铁盘上,卷曲起来沙沙作响的咸肉片看上去又松又脆。她打开生锈的铁烤箱,取出一只正方形的盘子,盘子上面摆满用发酵粉发得松松的大面包。
热面包香气扑鼻,两位男人深深地吸了口气,年轻人低声说:“耶稣基督!”
年长的人回头对我说:“你吃过早饭吗?”
“没有。”
“那就跟我们一起吃吧。”
这就是邀请了,我同他们一块走到包装箱旁,围着箱子蹲在地上。青年问道:“你也去摘棉花吗?”
“不。”
“我们已经摘了十二天了。”
姑娘从火炉那边说:“还领到了新衣服呢。”
两个男人低头瞧着新衣裤,一同笑了。
姑娘摆上那盘咸肉,大个的黑面包,一碗咸肉汁和一壶咖啡,然后自己也蹲在纸箱旁。婴儿的头部暖暖和和地包在背心里面,还在吮奶,我听见小嘴吮奶时的咂咂声。
我们都在自己的盘子上放满面包和咸肉,在面包上浇上肉汁,在咖啡杯里放了糖。那位长者把嘴填得满满的,细细咀嚼了很久才咽下去。于是他说,“全能的上帝,真好吃!”接着他又把嘴填满。
年轻人说:“我们吃了十二天好的了。”
这时,每个人都在狼吞虎咽,都把再次放在自己盘上的面包和咸肉又一下子吃得精光,一直吃得每个人都肚里饱饱的、身上暖暖的。热咖啡把咽喉烫得火辣,但我们把剩在杯底的咖啡连同渣子一块儿泼在地上后又把杯子斟满。
阳光现在有了色彩,但这种发红的亮光反而使天空显得更寒冷。那两个男人面对东方,晨曦把他们的脸照得闪闪发亮。我抬头望了一会,看见老者的眼球上映着一座山峦的影子和正爬越过那座山峰的亮光。
两位男人把杯里的咖啡渣倒在地上,一同站起身。年长的人说:“该走了。”
年轻的人转向我,“你要是愿意摘棉花,我们可以帮个忙。”
“不啦,我还得赶路。谢谢你们的早饭。”
长者摆了摆手。“不用谢,你来我们很高兴。”他们俩一同走了。东方的天际这时正燃起一片火红的朝霞,我独自顺着那条乡间土路继续向前走去。
事情就是这些,它之所以令人感到愉快是显而易见的,但它本身具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因此,我每次回忆时总有一股暖流袭上心头。
来源:原鄉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