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融合法庭 | “田间法庭”巧解土地纠纷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03 03:46 2

摘要:溧水区石湫街道三星村两户村民因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引发纠纷,一方因另一方在签署协议后未履行平整土地义务就匆匆离乡,致使其土地荒废,产生平整费用、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庭上,双方争执不下,矛盾一度激化。

原创 溧小法 溧水法院

“田间法庭”

巧解土地纠纷

矛盾显现,警网联动显优势

溧水区石湫街道三星村两户村民因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引发纠纷,一方因另一方在签署协议后未履行平整土地义务就匆匆离乡,致使其土地荒废,产生平整费用、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庭上,双方争执不下,矛盾一度激化。

既为充分查清案件事实,更考虑到案涉金额不大、双方系邻里,存在实质化解矛盾的调解可能,2025年3月3日下午,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法庭法官卞红娟、法官助理叶竞择依托“蒲公英”融合法庭,以“警网融合+”机制,联合街道村委会、网格员组建调解团队,将矛盾化解阵地前移至田间地头。

多方协同,刚柔并济破难题

首先,前往实地勘察,厘清事实。法官、网格员们在当事人的带领下赶赴案涉土地现场,实地查看土地现状,确认土地平整程度、耕种条件等关键事实。法官通过比对合同约定、确定土地边界,明晰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实地勘察

之后,法官、网格员和当事人们共同前往村“蒲公英”融合法庭,通过现场以案释法,缩小分歧。卞红娟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逐项梳理合同性质与违约责任,明确“合理损失范围”的法律界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焦点,逐步缩小双方赔偿预期差距。同时,村社网格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从乡邻情感切入,缓和双方情绪。通过讲述村内类似纠纷的成功化解案例,劝导当事人“以和为贵”,避免因诉讼而伤及邻里关系。此外,村委人员就有关播种时间、土地平整费用、土地能否耕种等涉农专业问题给出客观中立的参考意见,为达成让双方当事人更加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奠定基础。

田间勘察

案结事了,共绘和谐图景

雨后初晴,田间的泥泞沾满了鞋子,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下午的“现场查看+联动调解”,既解法结、更纾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在春耕前拿回各自土地,既案结事了,又不误农时。

这起石湫街道三星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现了“蒲公英”融合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柔性力量”,充分体现了警网高效融合,将法律刚性约束与乡情柔性疏导相结合,成功将矛盾消弭于萌芽,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了鲜活的地方实践样本。

撰稿:卞红娟、叶竞择

校对:王 林、郑娉娉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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