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废待兴,大规模的恢复经济建设工作业已开始。在新中国成立一周年之际,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开启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劳模表彰和弘扬劳
第二十一期
序幕
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废待兴,大规模的恢复经济建设工作业已开始。在新中国成立一周年之际,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开启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劳模表彰和弘扬劳模精神的新篇章,在中国工运史、劳模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这次大会在“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取得了全国范围的伟大胜利”和“大规模的恢复经济的建设工作业已开始”的背景下召开。此前,全国总工会在各行各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劳动竞赛。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劳模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名额分配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提出在评选中要注意劳模代表必须包括私营企业、私营农业部门的职工,必须包括技术人员,必须为群众所认可。
这年的9月25日,大会开幕了。参加大会的劳动模范代表共有464人,其中来自工业战线的有208人,农业战线198人,部队代表58人。毛泽东主席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在祝词中,他高度评价劳动模范“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号召大家“继续在战斗中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对于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作出优异的贡献”。祝词给劳模代表带来莫大的振奋和鼓舞,也昭示着劳模这一称号将承载共和国极为崇高的荣誉。
从9月26日开始,大会进入劳模代表经验交流阶段,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54名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介绍了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引起热烈反响。大会还进行了颁奖仪式,隆重表彰与会的劳模和先进集体。
这次大会是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劳模表彰与奖励大会,具有继往开来的历史特征与承前启后的时代意义。大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劳动者和劳模的尊重,体现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确立了劳动模范的光荣地位和重大作用,开启了我国劳模表彰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程,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新中国而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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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期
守护
劳动保险条例颁布
“农民有土地,工人有劳保!”这是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时,职工群众喊出的口号,他们走上街头,敲锣打鼓庆祝新中国有了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条例》规定了职工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等困难时,有获得各项保险待遇的权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一贯关心重视工人阶级的劳动保护,很早就开始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和设计。1933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共计13条,占全部法律条文的十分之一还多。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2条提出,要在企业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
1949年11月,根据党中央指示,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劳动部部长李立三牵头成立劳动保险条例起草委员会,成员由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中央领导对此作过多项批示。
1950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刊载草案的报纸被抢购一空,职工群众反响热烈。截至1951年1月底,劳动部共收到各地寄来的意见书141件。这些意见书除对草案个别条文提出修改意见外,对整个《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都一致表示拥护。
1951年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73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自2月26日起施行。
1953年1月,政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适当扩大了劳动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酌情提高了待遇标准。修改后的条例共7章32条,第1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条例》还明确规定了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制度。
《条例》的规定有两个突出特点:其一,特殊的管理体制。国家授权“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为全国劳动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其二,“诸险合一”的制度模式。职工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并规定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资金统筹机制。
《条例》的颁布实施、不断修订和发展完善,使广大职工在生活上有了更多保障,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体现了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奠定了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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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期
方向
工会七大
标志中国工人运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1953年5月的北京城,春风中飘荡着槐花的清香。当晨光穿透长安街的薄雾,来自全国各地的800多名工会代表正陆续前往会场——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全国1020万工会会员的目光在此汇聚。
1952年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仅用了三年时间便实现了国民经济恢复的目标,具备了开展计划经济建设的条件。为了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动员全国职工迎接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国总工会决定召开一次新的全国性的工会代表大会。
1953年5月2日,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中央的致词指出,过渡时期新的历史任务是实现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任务的完成,“特别有赖于中国工人阶级作更有组织和更高觉悟的斗争”。
工会七大的工作报告,明确了新中国经济建设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历史任务,提出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联系并教育工人群众,不断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巩固工农联盟,团结各阶层人民,积极地完成国家建设计划,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为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为贯彻这一方针,报告明确了工会工作的重点、途径和方法。
工会七大将六次劳大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并根据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和工会工作新任务,在工会性质、任务与作用,入会条件和会员权利义务,工会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
工会七大是新中国成立后举行的第一次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工会七大的重要功绩是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及时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明确了新的方针和任务,对于指导工会发动工人阶级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前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会工作和工会理论产生了重大和长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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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期
先锋
“一五”计划中工人阶级的拼搏身影
1956年4月30日,北京体育馆内气氛热烈,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此开幕。镁光灯闪烁,一位身材挺拔、眼神坚毅的工人代表稳步走上发言台,他就是鞍钢工人王崇伦。他声音洪亮,分享着自己在工作中的创新成果与奋斗故事,台下掌声雷动。此时,全场都能真切感受到工人阶级投身国家建设的高涨热情。而这,正是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工人阶级拼搏奋进的生动缩影。
自1953年我国开启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化建设的号角全面吹响。工人阶级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劳动竞赛的热潮。劳动竞赛开展得如火如荼,各大工厂企业纷纷行动起来。工人们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踊跃参与各类竞赛活动,车间里一片繁忙景象。
随着劳动竞赛的深化,技术革新运动也蓬勃兴起。全国总工会于1954年4月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革新运动的决定,广大工人积极响应。他们不再满足于常规生产,而是主动探索新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许多工人利用业余时间查阅资料、反复试验,无数小发明、小创造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技术革新成果,不仅提高了产品质量,还降低了生产成本,有力推动了企业生产发展。
1956年2月,全国总工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决议》,先进生产者运动迅速在全国铺开。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大批像王崇伦这样的先进生产者,他们成为行业标杆,引领着广大工人不断前进。工人阶级通过劳动技能竞赛,充分挖掘企业潜力,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管理水平,为“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立下汗马功劳。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工人阶级以满腔热忱与不懈努力,站在工业化建设的最前沿。他们在劳动技能竞赛中的拼搏与创新,成为推动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强大动力,为新中国工业体系的初步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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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期
探索
工会八大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运确定方向
1957年12月2日,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场内座无虚席,来自全国各地的工会代表们齐聚一堂,他们带着广大职工的心声与期望,共商工会发展大计。
工会八大是在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一道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势下举行的,它所确定的方针任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工运提供了根本指导。
会上,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充分肯定了工会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工会未来工作提出殷切期望。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作了《团结全国人民,勤劳节俭,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工作报告。大会着重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主要工作,集中、明确地解决了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第一,确定了工人阶级和工会今后的任务。党中央祝词中指出,我国工人阶级和我国人民在今后10年到15年内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把我国建成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技文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第二,大会通过的新的工会章程,从两方面修改了工会组织原则。其一,将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修改为:“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集体的讨论和决定”。其二,明确工会“按照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起来”。
工会八大的召开总体上是成功的,取得了重要成果。它在继续沿用工会七大的工会工作方针的同时,也取得了新的突破。如:工会八大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监督企业行政及加强自我教育等方面的规定,对于扩大职工民主权利,改进工会作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有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形势的变化,工会八大制定的工作内容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走上了曲折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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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
群英
共绘社会主义建设新画卷
1959年10月26日,刚刚落成的北京人民大会堂华灯璀璨,气氛热烈非凡。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简称“全国群英会”)在此盛大开幕。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先进代表们身着盛装,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步伐矫健地步入会场。他们来自不同地域,有着不同口音,却怀揣着同样为国家建设拼搏奉献的热忱。会场内,掌声、欢笑声交织,营造出劳动光荣、奋斗伟大的浓厚氛围。
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500余人,代表了全国将近30万个先进集体和300多万名先进生产者。来自工厂车间的代表们分享着技术革新的经验,讲述如何攻克一道道难关,实现产量与质量的飞跃;交通建设一线的代表们诉说着在艰苦环境下,打通一条条运输“动脉”的艰辛历程。他们的故事,凝聚着广大劳动者的智慧与汗水,是新中国成立十年来工业建设成就的生动注脚。
这次会议在广大职工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是在劳动竞赛中,大力发扬了共产主义的协作精神。大会交流期间,代表们介绍了许多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见先进就学,见后进就帮”,成为会内会外最响亮的口号。二是涌现出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典型,为工业、交通、财贸等行业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时隔半年多,1960年6月1日,同样在北京,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单位称号3092个,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686人,其中教育工作者占65.4%。这次会议是为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掀起文教系统革命创新而召开的,对文化与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振奋、激励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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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期
攻坚
职工技术协作共克时艰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新中国遭遇三年自然灾害,农业大面积减产减收,国民经济遭遇较大困难,举国上下面临严峻考验。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启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
1963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总结基层工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经委作出《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中开展“五好”企业和“五好”职工竞赛问题的报告》,提出通过评选奖励“五好”企业和“五好”职工的办法,来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管理的进步。党中央、国务院于同年10月批转了这个报告,报告中统一规定“五好”企业是政治工作好、计划完成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五好”职工是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此后,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以“五好”为目标的比学赶帮和增产节约运动。
同一时期,前苏联撤走了大量在华专家,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遇到了诸多困难。为了克服技术难关,广大工人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1961年初,全国劳模吴家柱、沈阳市劳模林海丰和沈阳市先进生产者吴大有针对工厂面对的技术难题开始合作攻关。在吴家柱帮助下,沈阳拖拉机厂手工研磨变成机械研磨;在林海丰帮助下,沈阳气压机厂磨床砂轮修整难题得到解决。
1961年6月,沈阳市委领导向干部、劳模传达党中央号召: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吴家柱等三人找到王凤恩、尉凤英、张成哲等沈阳市知名劳模,将职工技术协作组织增加到十几人,不久又突破了100人。大家或互相介绍革新成果,或提出课题研究解决办法。
1961年10月24日,沈阳市正式成立“沈阳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厂际经验交流和技术协作活动委员会”,吴家柱担任主任。职工技协活动在沈阳市总工会的领导和支持下,蓬勃开展起来。198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成立“中华全国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
职工技术协作活动和“五好”竞赛的开展,帮助企业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是我国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做好生产、攻克难关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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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期
新篇
工会九大启航工人运动崭新征程
1978年10月,备受关注的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次大会在改革开放即将起步的历史背景下召开,是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新的开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1978年5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召开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通知》,号召全国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革命传统,向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用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人民日报》全文刊载《通知》,并发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社论。
1978年10月11日至21日,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967人,代表全国5000多万工会会员。党中央的致词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刻地阐明了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的性质、地位、任务,是指导新时期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大会总结了工会八大以来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曲折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制定了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任务。会上,倪志福受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托,作《中国工人阶级新的伟大历史使命》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十一大路线,团结、教育、吸引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积极参加企业管理,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奋斗”。
为了贯彻这个方针,报告强调要着重做好五项工作:第一,加强对工人群众的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第二,吸引工人参加管理,保障工人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第三,把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四,关心群众生活,保护工人利益;第五,把各级工会组织切实整顿好、建设好。
大会通过了《中国工会工作报告》等决议,选举倪志福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大会是中国工运战线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标志着中华全国总工会作为全国工会领导机关的活动正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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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期
责任
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共中央1978年10月21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的。这份重磅文件旨在扭转当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增多的状况,要求各级工会加强群众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助行政贯彻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
接到通知后,全国总工会经过认真研究,于1979年1月15日发出通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10日制定《关于做好当前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成为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1979年,接连发生三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国总工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中央,尽力维护受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患于未然,198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总工会与国家相关部委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建立“安全月”制度,每年5月为“安全月”。这一年的4月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全国安全月广播电视大会,动员全国厂矿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认真抓好第一个“安全月”的活动。会议明确,能不能实现安全生产,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只要真正把企业管理工作抓上去,各种事故就会大幅度降下来。
随后,全国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活动,通过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开展安全卫生检查、推广安全活动典型经验等方式,有效保障了职工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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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期
重建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获得新发展
“企业的重大问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邓小平在工会九大致词中强调,企业要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创建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工业企业管理方式,即“三人团”与工人大会制。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开办的工业企业中即实行过职工代表会议制。1956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并试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然而,职代会制度在“文革”期间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粉碎“四人帮”后,建立健全这一制度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于1981年5月29日至6月8日联合召开了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座谈会。会议认为,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会议讨论通过了由全国总工会起草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
这一年的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转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正是提高职工群众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每个企业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有准备地、切实地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来。《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会要把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协助党委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1981年10月7日至12日,全总九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工会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即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推行经济责任制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并以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
会后,随着《条例》《通知》以及此次全总执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到1981年年底,全国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事业单位已达10万多个。许多厂矿企业还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选出各级领导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恢复与重建,不仅有效地带动和促进了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家的政治民主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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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海金、杨月、邱天
校对:刘丽娟 张安捷 平辛洁
责编:李建根 李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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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