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色债券方面,截至2025年3月,全球符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标准的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达到3.6万亿美元。其中,2025年1-33月发行规模约1216.02亿美元。境内市场方面,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中国境内市场贴标绿色债券累计
绿色金融,ESG
一、市场概况
绿色债券方面,截至2025年3月,全球符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标准的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达到3.6万亿美元。其中,2025年1-33月发行规模约1216.02亿美元。境内市场方面,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中国境内市场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36万亿元,存量规模2.11万亿元。其中,2025年1月,中国境内一级市场发行规模247.6亿元,二级市场交易规模为684.7亿元。
绿色信贷方面,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合计占比67.5%。
全国碳市场方面,截至2025年3月末,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6.37亿吨,累计成交额435.93亿元。其中,3月成交量317.65万吨,环比增长145.2%,总成交额为2.61亿元,环比增长123.4%。
二、3月相关政策与事件
(一)国际重要政策与事件
主要经济体政策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投票终止对气候变化披露规则的辩护;欧盟力推简化绿色监管改革;日本发布首个基于ISSB准则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
国际组织动态方面,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发布第二版企业净零标准草案,旨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和科学进展更新企业净零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针对金融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旨在与利益相关者合作修改金融行业可持续披露标准。
国际倡议与联盟成员方面,截至2025年3月末,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的银行机构已达345家,我国有28家;全球加入联合国净零银行联盟(NZBA)的银行机构有129家,我国仅有1家,美国主要头部银行陆续退出。
(二)国内重要政策与事件
国家政策方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绿电市场的发展目标: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企业自愿披露温室气体信息在绿色消费、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领域中应用,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应用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探索开发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财政部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管理办法》,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5年至2029年,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下列事项: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
地方政策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美丽山东建设若干措施》。《措施》明确,将升级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为“美丽山东建设金融项目库”,建立动态跟踪问效机制,形成全省转型金融产品谱系;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企业碳账户,探索碳足迹挂钩贷款,优化绿色授信管理,将企业降碳、减污等表现纳入贷款审批核心指标,并开展绿色债券“首债培植”行动。
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 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系统规划了未来三年ESG体系建设的实施路径,提出到2027年,市属直管企业和国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披露全覆盖,重点领域深圳A股上市公司披露率力争达60%。
三、机构绿色金融实践
荷兰国际集团成为首家气候目标获SBTi认证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渣打银行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与所有高排放行业的优先客户进行接触;中国财政部将在英国伦敦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农业发展银行首发“孪生绿债”,推动绿色金融新趋势;贵州农村信用社绿色普惠信贷标准纳入国家绿色信贷标准;兴业银行落地全国首单ESG多指标挂钩贷款业务落地;江苏银行绿色金融实践入选负责任银行原则(PRB)全球优秀案例;交银金租发行全球首单《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主题绿色债券。
四、热点与趋势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明确主要着力点包括: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金融精准支持提供依据。同时,《指导意见》强调要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支持强度。稳妥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以美丽中国先行区为重点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丰富绿色期货品种。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扩大重点领域债券发行规模,丰富债券产品谱系,发展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特色产品,加大绿色、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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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