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 上无小事!如何守好人脸信息安全底线?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05 09:15 1

摘要:关于刷脸或者人脸识别,长久以来有不小的争议。对于这样的争议,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给出了答案,它明确提出了“非强制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

关于刷脸或者人脸识别,长久以来有不小的争议。对于这样的争议,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给出了答案,它明确提出了“非强制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而为了保护这张脸,新规还不止一个,针对AI换脸造假视频层出不穷的现象,网信办等四部门就刚刚印发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相继出台的新规,为人脸信息戴上了怎样的防护罩?又为新技术的发展划出了怎样的新边界?3月29日播出的《新闻周刊》视点关注,如何保护咱们这张脸。

人脸支付、就医、进站,当人脸识别应用场景逐渐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俨然成了一张移动的身份证,在极大提升验证环节效率的同时,也使得与之不期而遇的人,生出了极大隐忧。当杨女士租到上海某公寓后,公寓以安全为由实施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杨女士担心其人脸信息遭到泄露,公寓又拒绝提供门禁卡或其它识别方式。无奈之下,杨女士便打了市民服务热线。

检察官调查发现,门禁系统中还储存着已退租租客、外卖配送员、访客等人脸信息;在采集人脸信息时,也并未尽到以显著方式准确、完整进行告知义务;门禁系统账号密码更是直接保存在电脑中,点击就能登录,并且公寓未就保存数十万条人脸信息的电脑及主机进行加密处理。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琳:

我觉得最严重的问题其实是公寓方的意识问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掌握了这么海量的信息的同时,自身具有怎样的一个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所以当我们去开展一些调查工作以及后续对它们公寓进行一些督促和建议工作中,会发现公寓整个状态还是比较茫然的。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延续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思路,针对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备案要求,即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终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依法处理人脸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 周辉:在准备提交备案材料的过程中就去系统梳理个人信息的这种管理流程,是不是对照我们规定要求做到位了,对于监管者来说,提交的备案的材料也可以更好掌握本地区相关人脸信息的处理者的具体情况,也便于他们动态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甚至去进行相应执法处罚。

虹口区检察院向住房租赁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公寓将人脸识别门禁作为唯一验证出入方式行为督促整改,并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琳:

我们对于究竟选择哪个部门其实也有不同的意见,有从网信部门牵头的角度去考虑的,还有从公安机关这种对技防工程的监管角度去考虑的,但最后我们达成一致的意见,是从主管部门聚焦它的行业主管职责,而且地方性的立法精神是要求数据工作和业务工作要协同管理,后期这个案件其实进行了一个长期回看工作,发现其实租赁行业是越来越完善了,但是我们也发现应用这种人脸技术的场景会越来越多,如何更好去拥抱大数据,是需要这种从法律制定到法律落实、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一起努力。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狂飙突进,许多人正欢欣鼓舞地迎接一个崭新时代的到来。不过,技术越是进步,个人信息的脆弱性就越是凸显。当人工智能能轻易地复刻一张人脸、克隆一段声音的时候,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现实:技术发展必须建立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之上,否则,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可能演变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一次精准打击。在技术迅猛前行的路上,必须时刻为人脸等个人信息系好“安全带”,才能抵达我们期待的未来。

来源 | 央视新闻、虹口检察

来源: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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