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艺的发展。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今天,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随着信
严立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艺的发展。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今天,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AI技术正以其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智能创作辅助功能和个性化推荐系统,深刻改变着网络文艺创作方式、传播手段和欣赏渠道,赋能网络文艺多元发展。
AI技术与网络文艺之间存在丰富的内在关联。首先,AI技术融于网络文艺创作中。AI根据已有情节和人物设定,生成各种风格文字片段,为创作者提供灵感;AI也可自动校对和润色,提高文字质量和可读感;还可通过图像识别和生成技术,根据用户需求和喜好进行个性化视频剪辑、特效制作和字幕生成,将文字制作成逼真绘画作品和动画,提高用户视觉体验。其次,AI技术融于网络文艺传播中。AI通过分析用户浏览历史、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提供个性化文艺作品推荐,帮助用户发现更多感兴趣的文艺作品,提高满意度和忠诚度。AI还可将网络文学作品转化为音频、视频、多语言等形式,实现网络文艺跨平台传播,推广给更多的用户群体。再次,AI技术满足网络文艺欣赏需求。在网络文艺活动中,因为互联网通信的即时性,作者与读者、读者与读者的互动成为常态。但无论作者还是读者,都有在线与不在线的状态,AI可进行一般性互动回应,使互动变得更加流畅。AI还可根据用户阅读进度和情感反应,提供个性化剧情互动;通过分析文学作品主题、情节和人物形象,提供一般性文学评论,辅助用户进行更加深入的作品理解和欣赏指导。
AI技术赋能网络文艺多元发展面临不少挑战。其一,艺术价值问题。AI虽能很快写出一首诗、描述一篇短文、生成一段视频,但都不是原创,而是一种拼凑,即由大数据生成的简单综合,不具艺术价值。同时,AI不能表达情感、鞭挞现实、体悟人生。虽然在模仿人类文本句式时,会稍微带上这些表达,但不是出自内在心灵,其艺术价值非常有限。其二,版权问题。如AI作品版权争议。若AI作品有版权的话,是谁的?AI主体公司并未指令其生成作品;AI用户只是发布指令,生成某一作品。再如AI作品侵权争议。因AI生成作品往往是通过大数据分析产生,其句式文本、背景构建、情节设计等大量仿造,那构不构成侵权?若有侵权嫌疑,其作品版权就值得怀疑。其三,审美偏执问题。AI大数据的迎合与推荐会造成用户审美偏执,而长期审美偏执会让用户误以为只有某种作品是他喜爱的、好的、美的,甚至还会认为网络上只有某类作品,其他作品都不存在,或者不应该存在。这种现象在信息传播上叫“信息茧房”,在文学艺术接受上叫“偏执”,不利于文学艺术多元化发展,也不利于个人审美趣味的培养与提升,对青少年尤其有害。
AI技术赋能网络文艺多元发展,可从以下几点发力。第一,加强AI技术赋能网络文艺多元发展的立法研究与版权保护。AI作品的版权问题是一个新问题,到底怎么定义,需要深入讨论研究。AI作品有没有版权?有什么样的版权?怎样保护?这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做出决策。AI对以前作品的利用,侵不侵权?什么程度算侵权?什么程度不侵权?应该有较为明确的规定。第二,放宽AI技术赋能网络文艺多元发展的个性化推荐口径。AI大数据个性化推荐都是根据用户浏览偏好、浏览时长来进行推测,这无疑击中用户爽点,也是其审美偏好所在。但正如前面所述的,长期的单一推荐会造成用户审美偏执。因此,大数据个性化推荐应适当放宽口径,适当放宽推荐作品的多元化维度。这既有利于文艺的多元化发展,也利于个人审美趣味的培养。第三,提升AI技术赋能网络文艺作品创作的艺术价值。AI作为辅助工具,其创作作品的艺术价值应由作者负责,我们可利用但不能完全依赖AI。AI目前还不能把握人类的思想、情感,也无法独立评判社会,更不会体味人类的生命历程。因此,文艺作品的艺术价值只能靠作者自己把握。这就需要作者本人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艺术素养与创作能力。
【作者系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博士。本文为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优秀青年项目“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文化产业价值共创与规制政策研究”(23B0555)阶段性成果】
来源:湖南日报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