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代牌坊上常见的"敦孝励俗"与"尚义维风"两句话,正是这种理念的集中体现。前者强调以孝道淳化民风,后者主张以义行匡正世道。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传统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内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教化一直是维系社会秩序、塑造良好风俗的重要手段。
古代牌坊上常见的"敦孝励俗"与"尚义维风"两句话,正是这种理念的集中体现。前者强调以孝道淳化民风,后者主张以义行匡正世道。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传统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内容。
敦孝励俗:孝道为教化之本
孝道的历史渊源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儒家伦理的基石。《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夏作禹刑,将不孝作为重罪论处;周仿夏商旧制,以不孝为首恶;如果冒犯不孝、不悌、不友、不睦的罪行,会受到宗法和法律的惩处,并且不得赦免。
春秋至秦时期,长期的礼崩乐坏导致孝道原有内核几乎丧失殆尽;同时,法家思想重法律而轻道德,对孝的法律化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对不孝行为的惩治。
汉代孝道的法律化
汉代是孝道法律化的成型时期。汉代以孝治天下,将孝道全方位法律化,以法律辅助孝文化的推行。通过将孝作为治国方略加以推广,汉代成功使得孝文化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将孝由原本的家庭情感联结,上升为社会伦理道德乃至国家法律法规。
汉代孝道的法律化是全方位的法律化,内容包括惩罚不孝、鼓励孝行、辅助养老等多方面,手段包括举孝廉的选官制度、三老的地方基层治理制度、惩治不孝的法律法规多层次。根据《二年律令》的相关条款,子女殴打、强奸、谋杀父母,会被处以死刑,死刑的残酷程度视情节轻重而定;子女没有尽力赡养父母,会根据行为的恶劣程度,面临最高死刑的惩罚。
孝道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汉代孝道法律化的直接结果为汉代社会风气的改善。秦代的法家思想盛行,使得社会层面功利主义风气严重。通过以孝治天下的一系列行为,汉代成功在社会层面树立起良好的风尚,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优秀道德风气,极大地改善了汉代的社会环境。
同时,汉代孝道法律化奠定了中国古代社会法律的基础。自汉代以后,中国古代长期延续了对于孝道的重视。孝道思想成为中国古代传统伦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观,直接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
尚义维风:义行匡正世道
义的概念与内涵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义"是一个核心概念。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把"义"看作是人的根本价值追求,即人的立身之本和基本道德规范,基本的含义是判断是非、辨别善恶的标准,是人之为人的根据。
先秦儒家提出了以"仁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孔子以"仁、义、礼"构建礼治秩序,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朱熹指出:"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儒家之义强调主体性和实践性,使义既内敛为行为主体的品格,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播种下道德文明。
义在汉代法律中的体现
在汉代,“义"通过法律得到了体现和推广。经义不仅直接为断案的依据,且成为制定法的"高级法”,因为司法官坚持儒家经典之精义是汉代实在法背后所依凭的自然法理。
"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经义的开始,并将这一过程推向了巅峰,法律儒家经义对汉朝法制建设具备良好的作用。汉代的法律解释水平有了很大的飞跃,法律解释成为汉代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环节。
义对社会风气的维护
"义"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对维护社会风气具有重要作用。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义行被推崇,不义行为受到谴责。通过法律和道德教化,社会鼓励人们行义,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义不仅常常分别与宜、仁、礼相连属,还经常与利相对应,进而建构了宜→仁→义→礼→利的五元义理结构,以此揭示了儒家之"义"是由发自人内在仁心和遵循外在社会。
孝义相承,共维世风
孝义的内在联系
"敦孝励俗"与"尚义维风"虽侧重不同,但本质相通。孝道维系家庭伦理,义行规范社会公德,二者共同塑造了传统社会的道德体系。
在汉代,儒家的孝道思想最显著的特点为忠孝一体。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汉代儒家的孝道理论体系已经相当完备,孝道已经由家庭内部的自发性情感联结,发展成为社会层面的具有一定强制力的道德规范。
通过将国家阐释为具体家庭的扩大外延,将君主阐释为具体父母形象的抽象总和;对于君主的忠诚,即可以被视作对于父母的孝顺的进一步发展。忠孝混合的儒家孝道观念,使得孝道的教化作用,不仅局限于维持伦理道德和睦,还包括维持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价值。
孝义对社会的教化作用
孝义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对社会教化具有重要作用。在传统社会中,通过推广孝义,可以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汉代的孝道法律化推动系统的孝道法律体系的成型,直接影响了此后历朝历代的法律制定。汉代的孝道法律化,将孝道行为从个人层面和国家层面,固定为必须执行的道德规范,奠定了中国古代伦理道德体系的基石。
孝义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在现代社会,孝义仍具现实意义。家庭孝亲敬老,社会崇德向善,方能形成文明和谐之风。重温古训,汲取智慧,我们仍可从中获得启迪,让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价值观,与西方政治文化的理解和实践有明显不同。在现代社会,我们可以通过弘扬孝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敦孝励俗,尚义维风"不仅是古代牌坊上的铭文,更是中华文化中道德教化的精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教化一直是维系社会秩序、塑造良好风俗的重要手段。通过推广孝道和义行,可以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从汉代开始,中国法律开始儒家化(“以儒入法”),秋冬行刑、春秋决狱等成为法律实践中的重要环节。这种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做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道德理念,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只有这样,才能让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来源:WHONG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