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 未来科技城启动多项补助申报工作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08 17:10 4

摘要: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

未来科技城的企业注意啦!

未来科技城启动多项申报工作

有需要的企业请抓紧申报!

01

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项目企业第一批研发投入费用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人工智能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研发投入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研发投入费用。(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2.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3.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同时提供研发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审计单位最新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6.申报截止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

7.申报期间固定资产明细账页、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8.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复印件;

9.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

10.研发人员工资单、每月全员申报个税清单;

11.公司社保参保人员清册、公积金清单;

12.委托外单位研发的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和付款单等复印件;

13.申报期间的所有会计凭证原件备查;

1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15.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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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项目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人工智能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间未申报过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房租费用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附件2);

5.企业发展任务书(扫描件);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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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5G项目企业第一批研发投入费用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5G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研发投入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研发投入费用。

(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2.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3.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同时提供研发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审计单位最新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6.申报截止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

7.申报期间固定资产明细账页、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8.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复印件;

9.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

10.研发人员工资单、每月全员申报个税清单;

11.公司社保参保人员清册、公积金清单;

12.委托外单位研发的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和付款单等复印件;

13.申报期间的所有会计凭证原件备查;

1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15.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04

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5G项目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人工智能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研发投入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研发投入费用。(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2.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3.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同时提供研发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审计单位最新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6.申报截止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

7.申报期间固定资产明细账页、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8.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复印件;

9.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

10.研发人员工资单、每月全员申报个税清单;

11.公司社保参保人员清册、公积金清单;

12.委托外单位研发的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和付款单等复印件;

13.申报期间的所有会计凭证原件备查;

1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15.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05

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XR项目企业第一批研发投入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XR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研发投入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研发投入费用。

(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2.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3.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同时提供研发人员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审计单位最新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6.申报截止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

7.申报期间固定资产明细账页、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页;

8.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复印件;

9.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

10.研发人员工资单、每月全员申报个税清单;

11.公司社保参保人员清册、公积金清单;

12.委托外单位研发的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和付款单等复印件;

13.申报期间的所有会计凭证原件备查;

1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15.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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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商务信笺〔202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XR项目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XR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2.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项目执行期于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房租费用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附件2);

5.企业发展任务书(扫描件);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07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杭科(创)管纪要〔2023〕4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杭州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5G、XR产业化项目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企业项目验收毕业且经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政府补助项目管理小组产业化备案通过的企业。

二、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间发生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2.企业项目毕业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前未申报过的工作场所租金费用。

三、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房租费用的会计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附件2);

5.项目验收毕业证书(扫描件);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咨询电话:陈老师 88618693

新闻来源: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

来源:启真脑机智能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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