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维护 “2025年八公山民俗文化活动”期间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寿县八公山森林公园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维护 “2025年八公山民俗文化活动”期间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寿县八公山森林公园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4月11日12时至4月12日22时,对寿县八公山森林公园区域及周边100米空域进行临时管制。
二、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三、因执行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寿县公安局
2025年4月7日
▌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来源:寿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