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通报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10 10:09 1

摘要:通报显示,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近期集中组织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有三个项目被通报批评。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近日,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报》。

通报显示,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近期集中组织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有三个项目被通报批评。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2025年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5]17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春节前后停工复工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5]3号)、《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4]23号)、《关于强化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深入开展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提示函》(苏安办函[2025]17号)和《关于开展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建服[2025]1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近期集中组织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是抽查春节后市管各项目复工复产“五个到位”、“五个必须”要求和现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心共组建6个专项检查小组,同时按照中心内控制度《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则(试行)》要求,各检查小组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检查过程进行记录留痕。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数280人次,检查项目70个,形成监督记录70份,共排查安全隐患237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抽查记录单16份,约谈项目1起,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处罚7起。从检查的综合情况看,市管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良好,主要管理人员能及时到岗履职,施工安全基本可控,市场行为不断规范,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有明显突破。检查结束后,根据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差别化管理制度》,各组综合本次检查情况,对受检项目进行了差别化监管分类,最终确定B类监管项目62个,C类监管项目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到岗方面

少数项目未能严格执行《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能到岗履职且未及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导致实名制系统考勤率不符合相关要求。部分分包单位合同归集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到岗履职。

(二)隐患自查方面

个别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质量不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严谨,或委派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针对性不强。安全检查形式单一,质效不高,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少,且整改敷衍了事,麻痹大意,责任未落实到人,整改未完成闭环,有些问题不断整改,却接二连三的复发。没有落实隐患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

(三)危大工程方面

个别项目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单位未严格按照监测方案执行,监测频次与方案不符;基坑临时性挖方边坡坡率偏大;基坑边车辆荷载或堆载偏多;基坑拆除支撑构件时未采取有效的下坠控制措施;架桥机吊装用钢丝绳连接位置编织长度不足;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监理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吊篮使用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部分项目吊篮限位装置失效,配重插杆长度不足,吊篮维保记录未实行编号管理;移动操作架搭设不规范,防护栏杆搭设不到位,移动轮未拆除,未悬挂验收牌等。

(四)教育培训方面

个别项目未落实对所有从业人员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教育的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存在未签字现象,个别项目未充分利用省安管平台系统中的安全教育资源库进行专项学习,未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专题学习计划。个别项目的资料中体现备案管理人员未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部分工人教育、交底资料未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实用性有限,培训实际上只落实到了纸面上、台账资料上,形式大于内容,没有真正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五)消防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不够彻底。施工现场部分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未成对设置;现场使用的氧气瓶缺少防倾覆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足;施工升降机轿厢内未配备灭火器;部分宿舍区窗户上仍然装有影响逃生的栅栏;宿舍仍有临时拉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电瓶车集中停放区域距离生活区较近,存在随意停放现象;集中生活区烟感报警和一键广播等装置安装覆盖面不全;个别集中生活区消防器材配备不规范、不到位,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等情况。

(六)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因场地紧张,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堆放杂乱,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局部裸土未及时采取覆盖措施,施工临时道路未采用钢板或路基箱覆盖,个别项目处于后期市政施工阶段,现场主要行进道路泥泞,清扫冲洗不到位,雾炮喷淋作业时未及时开启,文明施工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七)其他方面

个别项目塔吊基础积水;部分电动车辆制动系统失效;汽车吊停靠位置下方基层未夯实导致一侧支腿下方下沉;建设三方未严格落实《无锡市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分级分类管理细则》的文件要求;室内登高车防冲顶限位装置失效;开关箱电气连接不规范;拖线板代替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敷设,电缆泡水,电缆固定时绝缘措施不到位;脚手架内侧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满铺、作业层护身栏杆设置不到位、开口型脚手架两侧未连续设置之字形斜杆、作业层外侧未采用安全网封闭、脚手架基础泡水未及时抽排、连墙件设置不到位等。

三、通报批评

1、XDG-2021-11号地块建设项目A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按照基坑工程监测方案执行,监测频次与方案不符。

2、XDG-2022-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10#楼及地下室(监理单位:步宇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吊篮安装单位:无锡强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吊篮使用单位:江苏含章可贞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个别吊篮安装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监理单位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使用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XDG-2024-8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9#楼及地下室(建设单位:无锡臻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坑临时性挖方边坡坡率偏大;坑边车辆通行或堆载,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由点及面,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销号

(三)务实高效,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

(四)压力传导,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日

(发布机构: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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