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福州一小区门厅发生火灾摘要: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号楼“1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造成3人死亡
在这个小区
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成为部分业主的习惯
有的人目睹事故危害
仍不主动移开违规停放的车子
直至社区、物业强制搬离
12号楼2梯门厅入口照片
一层门厅平面图
2024年12月2日17时41分,谢某霞骑车载着女儿于某悦驶入12号楼2梯门厅。
19时02分,门厅入口出现白烟并有白色闪光点,随后向外爆出强光和大量白烟,吴某琴(第一发现人)、何某韦(第一报警人)等发现火灾并报警。
19时02分51秒至04分33秒,门厅入口持续出现强光和浓烟,浓烟通过楼梯间迅速向上蔓延。
12月2日19时03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调派晋安区新店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到场处置。19时18分,现场火势被控制。搜救人员在12号楼1层楼梯拐角处发现3名被困人员。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2人已无生命体征,1人被送医救治,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20时15分,救援行动结束。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西庄小区12号楼2梯一层门厅东侧的4号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起火,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快速向楼梯间蔓延,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违规停放,危害性高,群众侥幸心理严重。违规改装超标锂离子电池,增大了火灾风险。涉事车主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起火后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并向上蔓延,最终造成谢某霞等三人死亡。属地政府、部门和小区物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开展了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在该小区楼梯门厅、公共区域等处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海报、宣传单等。但小区部分居民图方便,侥幸心理严重,在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成为一种习惯。发生火灾的12号楼2梯最近的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设施位于11号楼,距离不远,而事发当日13时至19时,就有6辆电动自行车驶入门厅并违规停放。火灾发生后,小区其他楼梯单元业主目睹事故危害,但仍未主动将停放在门厅的电动车移开,直至社区、物业强制搬离。电动自行车不能室内充电!
电动自行车不能擅自改装!
一旦发生火灾若不被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警示案例
电动车充电引燃保温层致4死3伤
2024年9月13日晚间,辽宁沈阳大东区大北街道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死3伤。据了解,火灾因电动自行车在楼下充电过程中着火,引燃楼体保温层引发。电动车电池入室充电致5人死亡
2023年5月14日2时48分许,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一民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在清理火场中共搜救出5名人员,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为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室内充电起火所致。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行为
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
请牢记七个“严禁”
↓↓↓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擅自解除电动车限速会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起火
夺命仅需
100秒
往往人们还未反应过来
火势就已不可控制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会增加电池充放电的电气风险
极易导致电池的过充过热
加速电池老化
长此以往可能会出现
电池起鼓、漏液
甚至短路自燃、爆炸
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80%均因充电引起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严禁进楼入户
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充电
如遇电动自行车起火
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尽量对着火点进行扑救
01断电万一电动自行车起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切断电闸,防止触电、漏电事故发生;
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附近没有灭火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泼撒在起火点进行灭火;
如果火势紧急,难以控制,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寻求救援。
点赞
转发
在看
留言
来源:微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