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周恩来总理清廉往事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10 15:02 1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从历史上看,中共领导人一向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周恩来是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一生清廉自守,生活俭朴,不搞特权,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把全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从历史上看,中共领导人一向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周恩来是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一生清廉自守,生活俭朴,不搞特权,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把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党和人民。这种崇高精神和光辉人格深深铭刻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的威望。在几十年革命生涯中,周恩来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他的廉洁自律精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种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今天,值得后人去传承、弘扬和践行。

总理的家规

1960年,周恩来、邓颖超与周尔均夫妇在中南海西花厅合影。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担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为杜绝亲属打着自己名义搞特殊化,周恩来立下了“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他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十条家规”的核心是“不搞特殊化”,他曾告诫家人和亲属:“不要因为我是总理,你们就自认为有什么特殊,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周秉德是周恩来弟弟周恩寿的女儿,1949年后与弟弟、妹妹来到北京,在伯父身边读书生活。周秉德在《我的伯父周恩来》中回忆了一件往事:

那是1952年7月初,八一小学开始放暑假,“嘟嘟嘟”的汽车喇叭声在校园里响成一片。同学们都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在各自的宿舍里焦急地等着,广播里通知谁家大人来了,孩子就兴高采烈地提起行李出门。那年秉均(周秉均)上三年级,秉宜(周秉宜)刚读一年级。第一天在焦急等待中过去了,第二天又过去了,只有同学减少,仍不见有人来接自己,刚上学的秉宜嘟起了小嘴。

到了第三天,还不见有人接自己回家,周秉宜着急地哭了。周秉均见妹妹哭,也非常着急,于是找老师要了一个信封,给七妈邓颖超写了一封信:

七妈:学校放假了,请派个车来接,因为有行李。秉均

邓颖超下午就接到信,连忙叫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学校,雇了两辆三轮车,将孩子和行李接回家。邓颖超看到孩子后连声道歉:“都怪七妈,忘了你们放假的事,让你们多等了两天。不过,我可没有给你们派车的权力,汽车是伯伯工作用的,小孩子不能享受,你们记住了吗?”周恩来和邓颖超要求孩子们自立自强,不搞任何特殊化的事情还有很多,多年后他们忆起这些往事,还深深感受到七伯和七妈的高贵品质。

除了这“十条家规”外,周恩来对亲属还有许多要求。例如,“不准为别人传话,递材料”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据周尔均回忆,他的妻子邓在军当年就因此受到了周恩来的批评。

20世纪60年代,邓在军在哈尔滨拍片时遇到总政治部文化部原部长陈沂将军,当时他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黑龙江劳动。邓在军原来在部队工作,陈沂是她的老领导,陈沂托她带封信给总理,反映这些年遭受的不公正待遇。邓在军当时年轻,又很同情陈沂的遭遇,于是就把信带给了伯父。

周恩来将陈沂的信批转给总政治部,在去黑龙江省调研时,他又专门找陈沂夫妇谈话,安慰勉励他们,并嘱咐黑龙江省委妥善照顾陈沂夫妇的生活。后来陈沂平反昭雪,担任了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

对于邓在军为陈沂带信这件事,周恩来在当时虽然没说什么,但事后他还是委婉地批评了邓在军:“工作上的事要通过组织渠道转达,你给我递信,又没有相关部门的批件,算公事还是私事?今后不许这样做了。”邓在军通过这件事也认识到错误,从此以后,“不准为别人传话,递材料”成为周家的一条重要家规。

修缮西花厅

1970年5月,周恩来与邓颖超在中南海合影。

西花厅位于中南海西北角,前身是清末摄政王、溥仪生父载沣的王府后半部分,后被民国政府作为办公场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花厅成为周恩来办公和居住的地方,1976年周恩来去世后,邓颖超在这里继续工作生活了十几年。

刚进北京时,周恩来开始是在中南海丰泽园办公,后来毛泽东办公地点搬到丰泽园,周恩来便选择了不远处的西花厅。据周恩来侄子周尔均介绍,周恩来之所以搬到西花厅,一是靠近毛泽东住处,方便商量工作;二是他和邓颖超都喜欢院里那几株海棠。搬进时只对院落和房屋做了简单整理,其他一切照旧,使用的也是以前的随身用品。周尔均在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当我们走近住房,一眼看到的却是嘎吱作响的房门、裂缝漏风的窗扇、漆痕剥落的梁柱、苔痕斑驳的砖地。说实在的,就像是北京随处可见的四合院。洗手间也很简陋,架子上挂的毛巾中间有破洞,用布缝上还在用。我俩(周尔均与妻子邓在军)禁不住惊讶,国家总理的住房、设施,怎么这样寒酸呢!

后来周尔均夫妇向七伯、七妈(指周恩来和邓颖超)提起此事,但周恩来和邓颖超态度明确:“这就不错了。不要忘了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我们都要保持。”但历经岁月磨砺,西花厅实在太简陋了,潮湿的砖地让周总理患上了关节炎,时常疼痛难忍,以至于夜间工作时不得不盖上一条毛毯御寒,总理身边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心痛不已。

20世纪60年代初期,周恩来搬进西花厅已经十几年了,秘书何谦多次请示对房子进行必要的维修,但都被周恩来拒绝了。1960年3月,周恩来外出调研期间,邓颖超也不在北京,何谦报经上级批准,利用这段时间对西花厅进行了简单修缮。这次维修并不过分,主要从周恩来和邓颖超健康角度考虑,将潮湿的砖地换成木地板,将漏风的门窗做了修补,更换了腐朽的梁柱,把硬板床换成了弹簧床,还增添了两张简易沙发。

周恩来回北京知道此事后,他严厉批评了何谦:“为什么搞这么铺张?谁叫你添这些东西的?到底是谁的主意?我不进,这不是我的家!”说完便掉头就走。何谦长期跟随周恩来,办事一向小心谨慎,因为这次维修西花厅,他写了好几份检查。关于此事,《周恩来年谱》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1960年)3月6日回到北京。发现身边工作人员趁他离京期间将他的住房进行了维修,当晚离去暂住钓鱼台,要求把室内原来的家具(含旧窗帘)换回来。后来同何谦谈话,说房子不是不能修,可是不能修得太好。提出把屋内陈设全换回原来旧的,他才回去住。

此间周恩来召集家人聚会,周尔均夫妇和孙维世、金山等人都来了,饭后周尔均趁伯父高兴,劝他搬回西花厅,孙维世、邓在军等也在旁边帮腔。周恩来点点头说:“我并不是反对正常的维护,问题是装修得过了些。我是总理,如果我带这个头,下边就会跟着来。我们国家现在还很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周恩来又让周尔均背诵了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最后对大家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你们重温一下这首诗,就会懂得我为什么这样生气。要记住,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人民群众!”

因为修缮西花厅一事,周恩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了两次自我检讨,后来又让何谦将新添的地毯、窗帘、吊灯、弹簧床统统搬走,尽可能恢复原样。即使这样,周总理还不安心,据何谦日记记载:

(总理)最后问我:“在银行还存多少钱?”(何谦回答:“哪有什么钱啦,都用来交党费和补助别人了。”)“赔也赔不起。我不回去住吧,大家不安心,回去住吧,我不安心!”

最后还是陈老总帮忙解了围,他对总理说:“油漆要不要刮掉啊?地板要不要撬掉啊?那就不是节俭而是浪费了!”周总理被陈毅逗笑了,这才搬了回去。

对金钱的态度

1960年3月18日,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冒充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拿着伪造的国务院请示件批文,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款。当时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同志都不在单位,工作人员见文件上有“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20万元。周恩来”的批示,在没有与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下,马上筹措20万元现金,当晚在民族饭店交给案犯。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件,在周恩来亲自过问和领导下,这个案件很快便告侦破。后来周恩来多次谈及此事,他对周尔均夫妇说:“这个罪犯为了金钱,坑了国家,害了自己,毁了全家,还连累了他的老母亲包庇犯罪分子,实在是死有余辜!”在事后召开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周恩来专门强调指出:

我从未批过一个条要直接支款。提醒各机关注意,机关里不留负责人无论如何是不许可的,如果今后再发现哪一个机关不留一个部长、副部长在家主持工作,就要查究。总得有个全局观念,一旦有些突然事件要处理,家里没有负责人不行。

对于金钱,周恩来始终怀有一种复杂的情感,实事求是地说,国家、家庭包括个人的正常生活都离不开钱,但对金钱过分贪婪则是万恶之源。据周尔均回忆,伯父周恩来在给晚辈讲述家族史时,不止一次提及其生母万冬儿当年中彩票后的种种烦恼。因为母亲的不幸遭遇,周恩来在个人生活中从来都是远离金钱,他将自己和邓颖超的工资交给卫士长管理,除必要开支外,其余部分都用来资助别人或交党费。长期担任周恩来卫士的高振普回忆说:

周总理的工资每月人民币400元8角,邓大姐的工资每月347元5角。从1958年到1976年,两人工资共16万多元。其中近5万元补助亲属和工作人员。邓大姐说,这样做既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另外决定,多余部分,凡够5000元就交党费。周总理1976年去世时,两人总共积蓄5100元,所余积蓄都交了党费。

周恩来经常在各种会议上讲话作报告,其中有许多都在报刊公开发表或由出版社出版,但他从来不让收稿费。有一次报社寄来一笔稿费,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其存入银行,几年后交给周恩来。周恩来指示将这笔钱全额退回,但由于时间太久,机构发生变动,无处可退,最后总理办公室主任童小鹏出了个主意,将这笔钱作为文体活动经费,买了一些文化用品和体育器材供同志们集体使用。

周恩来认为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滋生了发财的念头,就容易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最终必然跌入罪恶的深渊。周恩来曾对家人说:“陈毅同志把他写的一首《七古·手莫伸》送给我,让我提意见。这首诗的前几句给我印象深刻:‘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陈老总写得好啊!”

严于律己的典范

周恩来曾穿过的大衣

周恩来多次说过,“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在5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两袖清风,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楷模。周恩来曾手书一份“党员守则”,内容是“不送礼、不拜寿、不迎送、不搞堂会,不坐轿、少宴会”。这是他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要求。

1961年,周恩来家乡淮安县送来了一些土特产,其中一些食品无法退回,周恩来让邓颖超折合成现金寄还,并让办公室致信淮安县委:“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你们这样做是不好的。周总理和邓大姐已经从他们的薪金中拿出100元寄给你们,作为藕粉等物品的偿付价款,其他的针织品等方便时再带回给你们。总理指示中央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也寄给你们一份,请仔细研究,并望严格执行。”

周总理这种严于律己的精神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他在会见外宾和出席重要场合时,总爱穿一身灰色中山装,但人们不知道,那件衣服已经补过无数次,仅袖子上的补丁就有衣袖的三分之一长。当年给总理做衣服的老师傅们常说:“总理做了几件新衣服,我们记得清清楚楚;但给总理补了多少次衣服,谁也记不清!”有一次出席外事活动,总理风趣地对工作人员说:“今天我该穿那套‘礼服’了。”工作人员指着衣服上补过的痕迹说:“您这件‘礼服’早该退休了!”周恩来笑着回答:“衣服补过照样能穿,有补丁不要紧,别人看见也没关系,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才难看呢!”

淮安是周恩来的故乡,一些到这里出差或者旅游的人都想看看周总理诞生地,看看他生活过的老屋,表达自己对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仰之情。周恩来知道这个情况后,专门嘱咐家乡亲属:“不要说出我住过的房屋,请邻居们也不要往外说。你们要劝说前来参观的人,让他们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的故居。”

但参观的群众还是络绎不绝,周总理对亲属说:“把房子拆掉,盖工厂,盖学校!”可当地政府和父老乡亲不愿意这样做,只是将总理出生和生活过的东院辟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馆,两边宅院搬进了居民,院墙上钉上“私人住宅,谢绝参观”的木牌。1973年11月,总理办公室向淮安县委传达了周恩来关于处理旧居的三条指示:

一、不要让人去参观;二、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三、房子坏了不准维修。

后来周恩来从家乡亲属口中得知,“三条指示”虽然执行了,但还是有人来参观。周恩来考虑了一下说:“把房子拆了,你们搬个地方,可以吗?”邓颖超也说:“拆迁吧,费用由我们出。”但事情还没定下来周总理便去世了,这所故居才得以保存,今天已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鲁文)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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