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网文作家,二审刑期10年改判4年,罚金36万改为31万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10 17:16 1

摘要:据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网文作家李鑫因涉嫌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2年9月3日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治安大队抓获后,后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执行逮捕。

据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网文作家李鑫因涉嫌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2年9月3日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治安大队抓获后,后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执行逮捕。

原审法院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李鑫制作《六朝燕歌行》《六朝云龙吟》《六朝清羽记》等六朝系列电子小说,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传播,非法获利30万余元。经淮北市公安局鉴定,该三部电子刊物均属于淫秽物品。

2025年4月7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鑫(笔名“龙璇”)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刑期由10年改判为4年,罚金由36万元改为31万元。李鑫接受二审判决结果,认罪认罚。

这事儿看着就像一锅夹生饭:法律和创作的边界搅和在一起,谁都没煮熟。

先说改判这事儿,从10年砍到4年听着挺人道,但仔细想想,这「主犯变从犯」的操作就跟切西瓜似的,刀口往哪偏全看怎么下刀。当初一审认定网文作家李鑫主导整个链条,二审发现原来网站运营、销售渠道都是别人在搞,写手只管码字,这量刑尺度一松,就少蹲六年大牢。

司法能根据事实调整算进步,但普通作者更想知道:究竟写几个字算黄,写多少字要坐牢?

再说那30万违法所得,放网文圈里真不算啥大钱。以前随便个小作者开个车,都能月入过万,这案子最瘆人的是「文字入罪」的杀伤力。法院咬死书里性描写「不是推动情节必需」,可《金瓶梅》要是放今天得判几年?《洛丽塔》作者怕不是得牢底坐穿?

艺术和淫秽的界限就像雾里看花,全凭专家一念之间。

最让人唏嘘的是李鑫家属汤女士那句:「他在监狱里还在看《二十四史》《资治通鉴》这样的历史类书籍」。一个网文写手蹲号子补历史课,听着像黑色幽默。当初要是多研究点法律条文,少琢磨点香艳桥段,或许不至于此。创作者得时刻提防脚下有没有法律红线,网文创作这行当,真成了在刀尖上跳舞。

这事儿给网文圈敲的三记警钟,比封杀令还轰鸣:

第一记,别把擦边球当常规操作,你以为的「艺术张力」,在司法鉴定里可能就是「诲淫性文字」。

第二记,平台比作者更该慌:约稿催稿的网站老板只判了从犯,写手倒成替罪羊。

第三记,认罪认罚从宽这套路,看着是司法温情,实则把创作者逼成惊弓之鸟。

最有意思的是,家属汤女士说「李鑫出狱后,应该会继续创作」,还在琢磨搞AI写作,这心态倒是够硬核。建议下次动笔前,先背熟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毕竟创作自由再香,也香不过牢饭。

这起涉黄网文案更深的启示大概是:当文字能换钱时,既是羽毛笔,也是达摩克利斯之剑。普通看客也别光吃瓜,该认真想想:今天封的是涉黄网文,明天会不会轮到你看的言情小说?

来源:升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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