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违法事实: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有表示功效,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中有涉及疾病预防的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4〕3-3293号
违法事实: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0.3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27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4〕3-3261号
违法事实: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有表示功效,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中有涉及疾病预防的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9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27
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4〕3-3121号
违法事实:以介绍健康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罚款金额(万元):3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7
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4〕3-3076号
违法事实:以介绍健康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罚款金额(万元):2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7
5、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4〕3-3001号
违法事实: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时,使用患者的名义推荐、证明;发布食品广告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有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宣传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1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8
6、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2〕3-3004号
违法事实: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内容的违法广告,发布的违法广告内容与经审查内容不一致
罚款金额(万元):1.9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7
处罚机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昊天星辉